文|孙玉良
前些天,与知名律师李向安先生交流“过度医疗”问题,过去得个小病,比如感冒之类的,花个十几块钱就解决问题了。现在呢,医院人满为患,各种检查费超过了治疗费。在市场机制的骚操作下,医院敛财、患者遭罪、监管失守,有的家庭甚至一夜返贫,去医院如去鬼门关。李律师愤愤地说:对过度医疗行为应该以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本该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如今变成了暴利单位,这是社会的悲哀。明明小毛病,却非得开出一堆检查单子,治个病动辄上千、上万块,患者咬牙付钱,最可怜的是,有的患者身体没治好,钱包却被掏空了,那种心碎绝望的感觉,我是感同身受的。这不是治病,这是明目张胆的抢劫!在中国,这种过度医疗闹剧天天上演,多少家庭被拖垮,多少人命悬一线。湖南刘翔峰那家伙,堂堂医生,夸大病情,虚构病症,对不该手术的人下刀,造成严重伤害。
类似的事儿有多少?臭名昭著的莆田系医院,更是一窝端。遵义欧亚医院,4年骗了2.39亿!怎么干的?诱导患者住院,虚增项目,肆意加价。患者本是小病,进去后变大祸,出来时人财两空。警方抓了84人,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全都上账。还有那些精神病院,假住院骗医保,非法拘禁患者,虐待成性。这些看似个案,实际上并不是孤例,而是行业,根深蒂固,医院把患者当成了摇钱树。
问题出在哪儿?核心冲突就是利益驱动下的欺诈链条。医生不是救死扶伤,而是盯着奖金分成。医院呢?民营机构尤其猖獗,医保基金成唐僧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这就是诈骗罪的教科书定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白纸黑字,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就入刑。过度医疗不光骗钱,还伤人。开刀不当,滥用药物,导致并发症,甚至残疾死亡。这不是过失,是明知故犯,所以应该以故意伤害罪伺候!这些丧失了人性的家伙,明明知道不该做,却为钱铤而走险。我十分同意李律师的看法,对于这些对群众敲骨吸髓的“白衣狼”,必须以刑事手段严厉打击。
想想影响,患者最惨。普通老百姓看病本就难,遇到这种,倾家荡产不说,身体还落残疾。家庭崩盘,社会矛盾激化。从国家层面上来说,医保基金被掏空,国家财政血亏。过度医疗败坏的是行业风气,令好医生寒心。现在已经有不好的苗头了,患者对医院普遍不信任,防卫性医疗盛行,大家都怕多花冤枉钱。中国医疗改革推进了这么多年,怎能容忍这种现象继续进行下去呢?
所以,对于过度医疗现象,监管必须升级,卫健委、医保局、公安联动,别光事后罚款,得提前堵漏。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里写死,违规零容忍。医生道德底线呢?教育培训加强,绩效考核别只看钱。法律工具箱里有现成货,对故意伤害行为必须零容忍,要确保责任人跑不了。技术手段上,电子病历全覆盖,AI审核异常项目,杜绝伪造。患者自身也得多问多查,别被忽悠。
说到底,过度医疗不是技术问题,是人性贪婪是作怪。中国人讲仁心仁术,医生本该是白衣天使,可为了赚钱有些人成了吸血鬼。严刑峻法是必须的,以诈骗罪和故意伤害罪追责,才能斩草除根。让那些害人精牢底坐穿,医疗环境才能清澈。患者安心,国家放心,大家才能真正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希望下一个看病的你,不会再遇上这种噩梦。
(李向安律师:以无罪辩护、刑民交叉、替人翻案著称于法律界,已成功办理多起重大案件,具有良好综合素质能力。其“弘扬人性法治之精神,恪守做人做事之道德”之为人宗旨,赢得社会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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