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塞尔的权力版图正面临前所未有的震荡。根据一份秘密信函显示,欧盟成员国正联合向欧盟委员会施压,甚至不惜诉诸法律手段。
信函的核心指向了欧洲议会与委员会去年达成的一项框架协议。该协议赋予了立法机构在决策过程中更大的发言权。在欧盟复杂的治理架构中,代表各成员国首都利益的理事会,与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议会,共同塑造由作为执行机构的委员会所提出的法律。
长期以来,议会一直被视为这场权力游戏中的“初级合伙人”,因此多年来始终致力于扩大其对立法过程的影响力。每当议会认为自己被不公平地边缘化时,便会通过与委员会达成交易或在法庭上强力捍卫自身角色。
信函草案指出:“理事会已反复表达其对此项协议的强烈保留意见”,并质疑其“与欧盟条约规定原则的兼容性”。成员国政府对委员会承诺确保理事会与议会在立法过程中获得“平等待遇”感到尤为不满。
理事会在信中驳斥道,情况并非如此。欧盟的创始条约已经给出了“清晰的证明”,即理事会拥有的权力应当优于议会。这种法律层面的层级关系,在成员国看来是不容逾越的红线。
另一个令成员国深感不安的领域是,议会正在加强其对国际协议的影响力。特别是近期关于南方共同市场贸易协议的争论,在各国政府达成了一项耗时25年才谈成的协议后,议会却延迟了其进程。
理事会认为,根据现有条约,议会在国际谈判阶段并不享有磋商权,而仅享有知情权。这意味着议员既没有权利,也不具备合法理由参与具体的协调会议。如果委员会与议会拒绝修改协议中这些“存在问题”的部分,理事会表示将保留采取任何适当行动以捍卫其职权的权利。
这其中明确包括将此事提交给欧盟的最高司法机构——欧盟法院。截至目前,欧盟委员会尚未对置评请求做出回应。
他进一步指出,这种局面令人感到遗憾。他认为成员国政府似乎正日益沉迷于制度性的防卫心态、国家主义反射和细枝末节的程序纠纷,而非专注于推动欧洲果断前行的共同责任。
作为理事会轮值主席国的塞浦路斯发言人表示,这项协议已列入周三欧盟大使会议的议程。其目标是让理事会通过这封寄给议会和委员会的信函,并就此展开讨论。理事会对修订后的框架协议在职权侵害及条约确立的均衡性方面表达了深刻忧虑。
理事会的抗议重点还涉及一项条款:即要求委员会在临时实施尚未完全批准的贸易协议前,必须征得议会的同意。但在现行条约架构下,只有理事会在准许临时适用贸易协议方面拥有发言权。
协议中另一个让理事会感到“被冒犯”的内容是,委员会承诺在动用条约第122条时提供详细的论证说明。第122条是一项允许委员会与理事会在紧急情况下绕过议会的特殊条款,曾被用于设立国防领域的武器换贷款计划。
理事会对此直言不讳地指出,这种要求将“干扰理事会的特权,从而改变机构间的平衡”。这种对“紧急权力”的监督要求,被成员国视为对行政效率与决策自主权的挑衅。
此外,尽管条约仅授予委员会提出或修改立法的权力,但议会一直在向委员会施压,要求其根据议员的要求起草法律。在新协议中,委员会承诺如果未遵循议会起草法律的要求,将提供详细说明,并为议员设计测试法律的试点项目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成员国认为,这在欧盟立法的核心地带制造了失衡。因为这可能导致委员会偏离其中立调解人的角色,使议会在发起法律建议时处于比理事会更优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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