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网站公示了一则处罚信息。信息显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17424D)作为东莞莞城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八达路路段的施工单位,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该路段 “7・15” 一般坍塌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国有控股企业),成立于2000年,公司注册资本10.16894亿元。
该公司官网介绍称,其是国内第一批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大型施工企业,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施工、运营维护与咨询代建业务,是国家和中关村双高新技术企业,主体信用评级AA+。总资产280亿元,下辖5个工程处和11家子公司,管理人员5000余人,从业人员2万余人。拥有各类资质88项,特级、一级资质33项,涵盖市政、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房建、综合管线、水利水电、机场场道、机电安装、环境工程等专业领域。
此前2025年9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曾披露了《东莞莞城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八达路路段“7·15” 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公布》(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2024年7月15日11时4分许,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八达路石基岗路口路面发生坍塌,形成长约23米,宽约7米,最深处达3.5米的空洞。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8.11万元。
经调查认定,东莞莞城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八达路路段“7·15”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参建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冒险蛮干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曾奕静 实习生 包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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