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电子烟”
是毒不是烟
贩卖、吸食
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
均属于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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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双峰县公安局金开派出所精准出击
抓获涉毒人员6名
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
2月份
金开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有人非法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
经深入走访摸排和分析研判
民警成功锁定了
郭某、向某等6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活动轨迹
迅速展开收网行动
通过蹲守布控、乘胜追击
民警于2月7日、2月11日
在某酒店、永丰街道等地
先后抓获向某、刘某等5名涉毒人员
现场查获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吸食工具等涉案物品
经民警对其进行毒品尿检
5人的尿检结果均呈“依托咪酯”阳性
2月12日
经民警积极开展劝投工作
郭某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讯问
郭某对其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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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郭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刘某、向某等5人因吸毒违法行为
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依托咪酯,是一种有机化合物,为非巴比妥类静脉麻醉剂,可诱导镇静和睡眠,静脉注射后作用迅速而短暂,对中枢神经具有较强抑制作用。
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已被国家正式列管,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在此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
尤其是好奇心强的青少年
一定要远离“上头电子烟”
不好奇、不吸食
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双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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