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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崔桂忠

一场酣睡,堵死12公里高速长龙;一脸茫然,暴露对生命的彻底漠视。

2026年2月25日,湖南怀化沪昆高速上,一名货车司机将主车道当作“临时卧室”,熄火酣睡且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导致上千辆车寸步难行,无数人的行程被彻底打乱。当交警唤醒他时,那句懵懂的“到了吗”,比12公里的拥堵更令人心寒。而最终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相较于其造成的公共危害,轻得像一声无力的叹息——这样的违法成本,究竟是惩戒警示,还是变相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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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愤怒直指核心:“罚得太轻,根本长不了记性!”这份愤怒背后,是公众对公共安全的深层焦虑,更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尖锐拷问:12公里的拥堵、上千人的时间损耗、巨大的清障成本、潜在的交通事故风险——这笔沉甸甸的“公共账”,难道只值200元?

这并非苛责依法办事的执法部门。问题的关键在于:当现行法律框架下的“顶格处罚”,面对如此巨大的公共危害时显得如此“轻飘飘”,本身就暴露了深层次矛盾——我们在“个人违法成本”与“公共安全成本”的价值换算上,存在严重滞后与偏差。我们习惯了盯着“违规行为”本身开罚单,却鲜少追问行为引发的“连锁后果”该由谁来承担。可公共安全的核心意义,正在于它不允许用“事后未发生惨剧”,来为事前的极度不负责任开脱。

司机的一脸茫然,或许有几分无知,但更多是对公共秩序的极度漠视。在他的认知里,停车“眯一会儿”只是个人的小违规,顶多扣分罚款。他完全没有意识到:高速公路上,一辆静止的货车就是一个巨大的移动风险源。他的懈怠,已将数千名陌生人置于未知风险与出行焦虑之中,造成了难以量化的社会成本损耗。这种对公共利益的集体无意识,比疲劳驾驶本身更具危害性

更深一层看,这起事件如同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剖开了物流行业“多拉快跑”生态下的个体困境。司机是明确的违规者,但某种程度上,也是高压行业环境下的“受害者”。为了赶时效、省成本,不少货车司机常年游走在生理极限边缘,困倦时难以找到便捷的休息场所。当个体生存压力与社会公共安全产生剧烈冲突时,我们不能只将板子打在司机身上——更要追问其背后的运输企业:是否过度压榨了司机的合理休息时间?更要反思高速公路的配套管理:是否能让困倦的司机,有一个安全、便捷、可及的“避风港”?

“12公里堵车”是一声刺耳的警笛,它尖锐地提醒我们:在超大规模的现代社会,任何一个微小的失范行为,都可能通过网络化的交通系统被迅速放大,演变成波及甚广的公共事件。因此,对这类行为的治理,必须引入“公共安全成本”理念。我们不妨探索建立更科学的“阶梯式”处罚与赔偿机制:对于因个人重大过失造成严重拥堵、消耗大量公共资源的行为,除常规交通处罚外,可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让违规者承担相应的清障费用与社会损耗成本。罚200元,是对单一法规的维护;而让违规者切实承担“堵了12公里”的沉重代价,才是对千千万万守规矩者最大的公平。

“法者,治之端也。”规则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法律的威严在于惩戒。200元罚款、9分记分,治不了漠视规则的顽疾,护不住高速路上的生命防线。唯有让违法成本与危害程度精准匹配,让惩戒既有力度又有边界,才能倒逼每一位驾驶员真正敬畏生命、遵守交规。

一次任性的瞌睡,堵了12公里的路,更留下一道待解的公共治理考题。更令人警醒的是,如果这次“茫然”不能被足够深刻的教训唤醒,下一次,它可能真的会酿成无数家庭无法承受的噩梦。这笔关乎公共安全的“民生账”,我们不能不算清,更不能再算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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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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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