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85岁老人急救因无人抬担架延误离世事件引发网络热议,相关话题登上热搜。昨日,山西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情况基本属实,针对赔偿未及时履行问题,我委已对市急救中心进行严肃约谈,责令其立即与家属对接,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限时足额支付赔偿款项。下一步,我委将推进完善急救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急救服务能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据报道,85岁的陈女士住在山西阳泉市一栋老式居民楼五楼,无电梯。2024年6月9日深夜,陈女士因突发胸憋呼叫120急救。陈女士家距医院仅4分钟车程,从急救人员抵达现场,到最终将老人抬上救护车,中间整整过去了40分钟。这段本应争分夺秒的院前急救,因为“没人抬”陷入僵滞,后续老人经抢救无效离世。

对此,急救中心称,调度员曾两次提醒家属“患者不能自己走的话,需要找人抬”,在家属求助无果后,本无搬抬义务的医护出手协助,已是“情分”而非“义务”,家属将死亡归结于延误搬抬,属于道德绑架。事发后家属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急救中心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家属17万余元。2025年11月17日,该案二审开庭,法院维持原判。

在公众认知当中,救护车抵达就意味着病人可以及时送往医院。本次事件中,40分钟救援时间与4分钟路程的巨大落差刺痛人心。家属认为,现场医护人员、家属、保姆及司机共五人,本可合力完成转运,悲剧完全可以避免。分工可以有边界,但救治不能有旁观。当抬与不抬决定生死,哪有时间纠结“情分”还是“义务”。法院最终裁定急救中心承担50%的赔偿责任也说明,30多分钟的推诿滞留已经背离了救死扶伤的宗旨。

公众之所以难以接受,在于担忧自己有一天也会陷入急救“没人抬”的困境。急救体系最后一公里的短板不容忽视,如果当地财政有余力,可负担一部分医疗急救中抬担架的服务费用。有财政预算安排的急救抬担架服务,更有望形成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队伍,既能让患者更放心,也能当好急救医护人员的好帮手,成为有效充实社会医疗资源的生力军。

办法总比困难多,面对争分夺秒的急救,千万别在纠结“情分”与“义务”。相关部门多一些投入,急救人员多一分担当,体系多一份完善,社会力量多一点补充,提前做好预案,才守得住生命。如学习某些地方,采用医警联动、社区协同的方式暂时弥补人员短缺问题,通过小区改造与技术升级解决“下楼难”的问题。总之,生命面前,没有模糊地带,尽得到职责,才对得起信任。

特约评论员 罗谦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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