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民航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民用机场在国家综合交通体系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机场不仅是航空运输网络的重要节点,也是服务国家战略、支撑区域协同和保障航空安全的关键基础设施。在这一背景下,新民用航空法对民用机场章节进行系统性修订,既回应了行业发展和技术变革的现实需求,也体现了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取向。
此次修订在管理结构、制度内容和治理方式等层面实现了整体升级,标志着我国机场管理正在迈向更加安全可靠、运行高效、分类科学、协同有序的新阶段。
一、结构优化:构建分类治理的制度框架
新民用航空法通过建立“一般规定—运输机场—通用机场”的章节结构,首次在法律层面对运输机场与通用机场作出不同规制,形成了层次分明、逻辑清晰的制度体系。这一调整体现了从“统一管理”向“分类治理”的管理理念转变。
在运输机场管理方面,围绕全国布局规划、建设审批、运营许可和国际机场管理等关键环节作出集中规定,突出运输机场在国家综合交通体系中的枢纽地位和公共基础设施属性,有利于统筹运输机场网络布局和运行效率。
在通用机场管理方面,首次以专节形式系统提出规划编制、建设审批和运行管理要求,明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原则。这一制度设计既顺应了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快速发展的趋势,也为地方因地制宜发展通用航空产业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和制度空间。
二、内容拓展:回应新形势与新业态
新民用航空法机场章节在内容上更加全面,覆盖了规划衔接、电磁环境保护和无人机管理等新领域,体现出立法对新业态发展的主动回应。
在规划管理方面,明确要求将机场场址和总体规划纳入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依法划定噪声敏感区域。这一规定强化了机场规划与城市发展、生态保护和土地利用之间的协调机制,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规划冲突和环境矛盾,推动机场建设与区域发展协同推进。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从规划统筹、噪声控制和运行管理等多个层面作出规定,将绿色发展理念嵌入机场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这不仅有助于推动机场建设和运营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也为行业落实“双碳”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法律支撑。
三、安全强化:完善综合安全保障体系
安全是民航业的生命线。新民用航空法将“机场使用许可证”调整为“机场运营许可证”,有利于全过程持续监管。在机场管理的安全理念上实现了由“运行安全”向“综合安全”的拓展,将电磁环境保护、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和安全责任纳入统一制度框架。
系统纳入电磁环境保护内容。随着通信技术和电子设备的广泛应用,电磁干扰对民航运行安全的影响日益突出。通过划定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明确禁止性行为,构建起与机场净空保护并行的安全制度体系,为飞行运行构筑更加立体、全面的安全屏障。
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成为亮点内容。明确机场周边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的设立原则,并要求机场运营人具备相应的探测和反制能力,为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秩序、维护机场运行安全提供了法律支撑。这一规定体现了立法对技术进步和新型运行风险的前瞻性应对。
在责任体系方面,明确了机场运营人维护民用机场运营秩序、保障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职责。这一规定有助于推动机场运营单位在安全管理、设施维护和运行保障等方面建立更加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进而形成以企业自查为基础、政府监管为保障、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层次责任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效能。
四、程序规范: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公信力
新民用航空法在管理程序设计上更加注重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依法治理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在机场净空保护方面,围绕障碍物管理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程序链条。对于公告发布前已经存在的障碍物,依法实施清除和补偿机制,兼顾公共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对于公告发布后新建的障碍物,则明确责令改正、代履行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刚性。而代履行制度的引入,为解决基层执法中存在的执行难、落实难问题提供了制度工具,有助于提升法律规定的实际落地效果。
在规划审批权限配置上,体现了“统筹与放权并重”的改革思路。运输机场继续由国家层面统筹规划,保障全国机场体系的整体协调性和网络效率;通用机场规划由省级政府审批,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推动区域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
五、公开透明: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新民用航空法机场章节在多个方面强化了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要求,体现了现代治理体系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电磁环境保护范围以及航班时刻配置规则等重要事项均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这种制度安排有助于增加行政决策透明度,减少市场主体和公众的不确定预期,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
在信息发布方式上,新民用航空法以“主要媒体”替代“主要报纸”,体现了对传播渠道变化和新媒体环境的现实回应,扩大了制度实施的覆盖面并提高了时效性。
结语:迈向现代化机场治理新阶段
总体来看,新民用航空法机场章节的修订,是一次立足行业发展实际、着眼长远治理目标的系统性升级。通过分类治理结构、综合安全体系和规范管理程序,构建起更加完善、更加现代的机场管理制度框架。
新民用航空法的机场管理制度既为应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电磁环境保护等新技术挑战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差异化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在权责配置、程序规范和信息公开等方面体现了法治化、规范化和透明化的治理导向。
面向未来,随着低空经济持续发展、智慧机场加快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机场管理仍将面临新的课题和更高要求。此次修订所确立的基本框架和治理原则,为后续制度完善和政策创新预留了空间,也为我国民航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稳定和可预期的法治保障。(作者:曹珍,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编辑|李海燕
校对|李季威
审核|韩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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