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反诈老陈”因违规被罚一事登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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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抖音电商发布关于升级“违规蹭热不当获利”内容治理规范的公告。针对相关账号,平台近日在专项巡查中发现“反诈*陈”等账号涉及违规。
公告称,有账号“反诈*陈”“老*农村生活”等,以所谓“打假”“反诈”等为名,在缺乏科学分析、缜密研判甚至事实依据的前提下,以“喊话”等形式,反复发布恶意攻击、无端质疑甚至发布侮辱他人人格或企业声誉的相关信息,试图通过标签化攻击,刻意煽动网友情绪、营造对立,并借此引发各方关注,收割争议流量,扰乱商业秩序、破坏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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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根据《新规》,关闭上述账号内容加热与商业变现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内容推广、电商带货、星图商单、广告合作等功能,情节严重者将从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短期禁言、长期或无限期封禁账号等。

记者搜索发现,目前反诈老陈160万粉丝主账号,已搜索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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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反诈老陈”原名陈国平,曾为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民警,有刑警、缉毒、反诈工作经历。2017年起开展反诈宣传,初期效果不佳。2021年,他通过与主播PK连麦意外出圈,其口头禅“你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了吗?”成为网络流行语。

走红后,“反诈老陈”争议不断。2022年3月,他和被质疑涉嫌电信诈骗的主播连麦,被网友质疑为该主播洗白。随后,陈国平因直播打赏问题再陷舆论漩涡。“反诈老陈”表示将直播收入全部捐赠,但仍有人质疑“公职人员能否通过直播获取打赏”,不少网友呼吁其退网。2022年4月8日,陈国平宣布辞职。

律师解读:或涉嫌名誉侵权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陈燕红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反诈老陈”以打假反诈为名,实施煽动网友对立、侮辱他人人格或企业声誉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涉嫌违反民事和行政法律规定。

首先,在民事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企业作为民事主体,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同样受该条款保护,“反诈老陈”侮辱他人人格、损害企业声誉的行为,已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其次,在行政违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反诈老陈”在抖音平台借反诈的名义,散布可能损害企业声誉的言论,属于该条款规制的行为,可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明确,违反规定制作、传播网络暴力信息或者利用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网信等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若其煽动网友对立造成网络暴力或侮辱经营者行为的,属于网络暴力范畴,可据此被追责。

北京日报发布评论称,从打假先锋到账号被封,这样的转变令人唏嘘。平心而论,因曾经的职业身份,很多网友对老陈抱有好感、信任,对他以另一种身份参与网络生活并获取营收,多数人也表示支持理解。然而,光环与滤镜绝非违规的挡箭牌。上述账号频频点火挑事,引发对立互撕,被罚不冤枉。很多时候,围观网友以为有了“嘴替”,却很可能成了引流获利的工具人,喧哗之中许多问题也偏离了理性讨论的轨道。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

理性发声、文明上网

来源:中国青年报、九派新闻、抖音黑板报、@新黄河、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