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未经合法程序,违法占用约30亩土地,已经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

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配套用地存在违法强制征收占用问题,涉及织金县茶店乡大营村小岩组约30亩承包土地,织金县县长作为县域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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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县长,主持县某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粮食工作,分管县审计局、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对分管领域工作负有直接领导和监督管控责任。而案涉违法占地的磷煤化工项目配套用地,与他分管的经济开发区工作高度关联。

2025年7月30日,织金县某府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擅自组织人员对案涉30亩承包土地强行施工——既未与土地承包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也未责令承包人交出土地、未取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定。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未对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树木等地上附着物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直接予以铲除,造成承包人合法财产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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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强制用地行为已构成违法行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要求,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关于行政强制实施的相关规定。织金县长作为县某府主要负责人,在分管领域履职不力、监管缺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政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需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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