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机构统一加挂“消防救援局”牌,这是当时中国消防发布的一张历史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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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10时,全国县级消防救援局统一挂牌。至此,全国对应行政区划设置的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加挂消防救援局牌子工作全部完成,31个省级、407个市级、2756个县级消防救援局挂牌,标志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进入新阶段,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开启新篇章。

但是挂牌之后的一年半时间内,有关于消防救援局,好像一直停留在挂牌层面,并没有什么大的行动,甚至连公章都没有。

个别地方在对外宣传时,偶尔会使用消防救援局字样,但大多数地方,仍然使用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包括人事任免,也很少在官方公开的消息中看到任命某人为某消防救援局局长的说法。

这里面的原因是什么,没有公开对外披露。靠山屯的分析,应该是消防改革仍在进程之中,特别是省级以下消防救援机构的三定方案迟迟未出,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局这个名称尚未得到权威的书面认可(三定认可)。

但是当时之所以能在全国挂牌,那也不可能没有依据,依据主要出现在中的第10条:省级及以下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国家消防救援局与地方党委和政府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中央主建、地方主用,必要时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调度。

既然要归地方党委政府从块上领导,要双重管理,在地方上的单位基本都是叫局的(支队、大队是局里面的一个机构),因此各地提前对接一个党委、政府管理的名称,也在情理之中。

2025年,省以下消防救援机构三定方案出台,经过大概半年时间,各地按新的三定基本落编到位(还有少部分单位尚未完成),就在上个月,甘肃、江苏、河南等地,消防救援部门(到支队级)纷纷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启用消防救援局印章的公告。

这应该是统一部署的,也释放了某种信号,说明消防救援局名称被固定,可以真正投入使用了。

这个变化的核心含义是:消防救援工作从应急管理部的下属职能部门,调整为相对独立并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双重管理的机构,层级和自主权都得到提升。

名称变更的背后是权责法定:"总队、支队/大队"是垂直管理的延续;"消防救援局"是政府行政机构的法定身份;实行一套机构、两个名称:对内仍称支队/大队,对外公文(请示汇报,通知、函等)、执法( 监督检查、行政审批、火调、行政处罚等) 、签约(采购、合同、信息发布等)统一使用"局"并加盖新章。

启用新印章后,应该会有更规范的操作办法,在什么场合使用什么名称和印章会进行统一,避免了现在各地各自为政,使用不分场合、时用时不用等情形的出现。

三级消防救援局走上历史舞台,标志着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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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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