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前夕,为确保校车道路交通安全,坚决杜绝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2月28日,德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德城区新湖大队走进德州交通集团阳光校车公司,开展校车安全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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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民警重点对校车轮胎、灯光、安全带以及灭火器和安全锤是否正常使用、急救箱药品是否齐全等项目进行检查,同时民警对校车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维护保养以及校车驾驶员资质等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并要求校车安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校车安全问题,落实好安全责任,杜绝“病车”接送学生,从根源上杜绝和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广大学生乘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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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间隙,民警与校车企业负责人、驾驶员及随车照管员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和安全宣讲,结合近期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分心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安全危害,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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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典型案例,让广大校车驾驶员充分认识到安全行车的重要性,紧绷安全弦,同时,督促企业和驾驶员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安全顺利上下学。”德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德城区新湖大队源管中队负责人张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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