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贵州省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正式启动,将持续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据了解,此次认证对象为上年度在贵州本省行政区域内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认证申报方式为线上申报,线上办理有异常情况无法办理时,可携带相关资料到线下办理。
线上申报时,用人单位需在贵州政务服务网(http://zwfw.guizhou.gov.cn)进行注册、登录,并在搜索栏中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找到办理事项后选择相应的地区点击“在线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用人单位自身情况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
线下办理时,需携带上年度单位每月职工工资花名册;有效期内的残疾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合同期在1年以上);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保、医保的清单(需加盖部门章或电子印章);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残疾职工个人银行工资流水(需有该银行章或电子印章),到各县(市、区)残联指定的认证地点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办理。
保障金征收对象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或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用人单位。其中,征缴期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征收机关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主管税务机关,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缴税系统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保障金缴纳事宜。
网上申报流程:缴费单位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izhou.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系统自动带出“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和“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信息,如缴费单位检查带出的申报数据与实际不相符,需携带复核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残联进行信息复核并修改,经复核后再次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缴纳。
办税服务厅现场申报流程:用人单位填报《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提交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结合申报系统信息进行核对。信息一致,受理申报;信息核对不一致,当场告知用人单位持复核资料到所在地残联进行信息复核并修改,再返回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缴纳。
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省残联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教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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