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北京住建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栏获悉,近日,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收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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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内容显示,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是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2-002B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保障性租赁住房等12项)施工单位。2025年11月24日,北京住建委执法人员在上述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该工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该工程1#保障性租赁住房四周作业脚手架已搭设至4层,作业脚手架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作业脚手架作业层外边缘与结构表面间距约500mm,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第4.4.4条第1项的要求;

2、该工程1#保障性租赁住房四周作业脚手架已搭设至4层,作业脚手架4层南侧部分作业层脚手板伸出横向水平杆以外的部分约500mm,大于200mm,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第4.4.4条第8项的要求;

3、该工程临时消防水泵供配电线路上设置过负荷保护器,供电电源不能在火灾时保持不间断供电,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1.0.5条的要求。

北京住建委表示,该单位共违反了3条技术规程或标准,均为强制性条文,可能造成高坠、火灾等事故,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构成了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单位有其他适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对此,北京住建委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给予陕西航天建设集团处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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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介绍,公司现隶属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研究院(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服务项目涉及国防、教育、冶金、电子、化工、地产等众多领域,主要从事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总承包、建筑施工、装修装饰、建筑幕墙等业务,具有从事环境治理、建筑智能化、公路、桥梁、水利水电工程、古建筑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压力管道等业务的技术研发和施工生产等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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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注册资本3947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毛兵,由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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