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2026年第一季度
为满足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2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32人,具体分配如下:
1.支队本级27人(城市站27人);
2.钦南大队12人(城市站11人、乡镇队1人);
3.钦北大队16人(城市站16人);
4.灵山大队52人(城市站13人、乡镇队39人);
5.浦北大队10人(城市站6人、乡镇队4人);
6.中马大队2人(城市站2人);
7.水上大队13人(城市站13人)。
报名截止时间初定为2026年3月18日,根据成功报名人数实际确定(原则上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要达到1.5:1)。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纪律和队伍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男性,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28周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特殊岗位技能的可放宽至30周岁。
3.身体和心理健康,身高≥160cm,体重17.5≤BMI<30,两眼裸视力≥4.5,无传染病、精神疾病史、吸毒史及口吃、重听、色盲等情形,无其他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或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二)
优先条件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以及具有1年以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具备消防、化工、通信、体育、无人机、装备维修等领域相关专业技术并取得证书,或属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3.持有B2类以上驾驶证、特种车辆操作证(如挖掘机、叉车等)且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术的人员。
4.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三)
不予聘用情形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活动,受过处罚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判处刑罚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军籍、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打架等行为受到处罚,或因酒驾、醉驾被处罚过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1.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执勤补贴和现场救援补贴构成,根据学历、服役年限、技能职称等评定工资档次,并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岗前培训前3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
2.实行24小时备勤工作制,正式录用后每月轮休8天;享有年假、护理假、育儿假、婚丧假等,值班、执勤以及其他任务结束后安排调休;单位统一安排伙食、住宿,配发制式服装;每年组织一次体检。
四、招聘程序
(一)
线上报名、现场复核
通过邮箱提交材料报名,材料包含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资格/职称/获奖证书、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桂警通办”小程序查询)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发至聘用单位邮箱,命名为“姓名+电话”,信息虚假者取消资格(仅限应聘1个单位)。
各单位报名邮箱:
支队本级
(418218658@qq.com)
钦南大队
(qn119@163.com)
钦北大队
(qbxfdd@163.com)
灵山大队
(lsdd6522455@163.com)
浦北大队
(pbxfdd@163.com)
中马大队
(1764845302@qq.com)
水上大队
(bsgxfdd@163.com)
聘用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适时通知现场复核,应聘者携带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二)
体能测试、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1)必考项目:1000米跑;(2)选考项目:①立定跳远、原地跳高二选一;②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二选一;③10米×4往返跑、100米跑二选一;(3)注意事项:任一项不得分的视为不合格(标准参照附件),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未按时参加或因身体原因无法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三)
现场面试、体格检查
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合格。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向体检机构缴纳,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
政治考核、公示录用
政审:以上项目通过者填报政审表相关信息,按程序开展政审,重点了解考查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放弃或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按总成绩及优先规则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总成绩(总分100分)=体测成绩(4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
(五)
入营集训、合同签订
聘用单位统一安排岗前集中培训3个月,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和规章制度、防火灭火专业知识、队列训练、体能训练、业务技能训练等,食宿及训练费由单位承担。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自入职培训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五、特别提示
(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中不收取报名费、介绍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请谨防诈骗。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支队本级:18277717219
钦南大队:15277775205
钦北大队:18207750841
灵山大队:18777988791
浦北大队:15107892447
中马大队:15078361464
水上大队:13457744815
监督电话:0777-2367721
编辑:政治部
来源:钦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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