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三更,老人突发急病,救护车赶来了本是救命的希望,谁能料到,急救人员竟因为没电梯,不肯抬老人下楼,硬生生僵持40分钟,眼睁睁看着老人错过最佳抢救时间离世。这事儿发生在山西,听完真的让人火冒三丈,到底是规矩大于人命,还是医者仁心丢了?
山西一位85岁的老爷子,身子骨一直还算硬朗,那天深夜突然浑身抽搐、意识模糊,家里人吓得魂都没了,手忙脚乱拨通120,一遍又一遍催着救护车快点来,心里就盼着能抢回老爷子的命。家属们守在老人身边,连大气都不敢喘,只盼着急救人员早点到。
没等多久,救护车的鸣笛声就传到了楼下,家属们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赶紧跑下楼接应。可急救人员跟着家属到单元楼门口,一问老人住在五楼,还没有电梯,脸色立马变了,当场就说,他们不负责抬人,这活儿不在他们的工作范围内。
家属们当时就懵了,家里全是老人和妇女,根本没力气把体重不轻的老爷子抬下楼。他们拉着急救人员的手苦苦哀求,说哪怕给报酬也行,先把老人抬下去救命,可急救人员态度特别坚决,站在楼下不肯动,说按规定办事,不能破例。
就这么着,双方在楼下楼上耗着,家属急得直哭,急救人员却不为所动,一分一秒都在流逝,整整僵持了40分钟。这40分钟,对病危的老人来说,每一秒都是救命的机会,可就这样被白白浪费,等家属好不容易找邻居帮忙把老人抬下楼,人已经快没气了。
救护车一路疾驰赶到医院,医生们立马展开抢救,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全用上了,可折腾了大半天,还是没能留住老爷子的命。医生说,要是能早10分钟送到,还有抢救的希望,可这40分钟的耽搁,彻底耗尽了老人的生机,家属当场崩溃大哭。
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够痛心,更何况是因为这种荒唐的理由,老人没能得到及时救治。家属越想越气,觉得医院太冷漠,急救人员根本没把人命当回事,当即决定起诉医院,要求医院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讨一个公道。
让人没想到的是,医院不仅不认错,反而态度强硬,还反过来起诉家属,说家属当时没有配合急救工作,耽误了抢救时间。双方彻底撕破脸,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各自拿出证据,都觉得自己有理,这场关于人命和规矩的争论,一下子引发了全网关注。
法庭上,医院的律师振振有词,说急救人员的本职是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的护理,抬人属于体力活,不是医护人员的工作。还拿出国家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说医疗救护员虽能搬运患者,但当时出诊人员里没有医疗救护员,所以没法帮忙。
他们还辩解,平时急救人员出诊,遇到有电梯或者家属能自己抬人的情况,偶尔会搭把手,但这是人情,不是义务,不帮忙也没违反规定。言外之意,老人的离世,跟他们没关系,是家属自己没能力抬人,耽误了时间。
家属这边的律师当场反驳,说急救的核心是“急”和“救”,把病人从家里转移到救护车上,是急救链条的关键一步,少了这一步,后续的救治根本无从谈起。不能用冰冷的规定,来推卸救死扶伤的天职,更不能把规矩看得比人命还重。
家属代表红着眼眶说,当时他们不是不配合,是真的没力气抬人,急救人员明明有能力帮忙,却只顾着守规矩,眼睁睁看着老人等死。就算没有医疗救护员,医护人员搭把手,哪怕指导家属搬运,也不至于耽误这么久,这就是失职。
这事儿传到网上后,立马炸开了锅,网友们分成两派吵得不可开交。大多数网友都站在家属这边,觉得急救人员太冷漠,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在生死面前,所有的条条框框都该为生命让路,这种行为太寒人心。
也有少数网友替医院说话,说医护人员确实有自己的职责边界,他们不是搬运工,要是每次都要帮忙抬人,不仅耽误其他急救任务,还可能因为操作不当造成二次伤害,到时候责任还是医院承担,医护人员也有自己的难处。
还有网友分享了同类案例,说之前有地方也发生过类似情况,急救人员因为没电梯拒抬病人,最后病人离世,医院也被判赔偿。但也有案例中,急救人员帮忙抬人时,病人突发意外,家属反过来追责,让医护人员左右为难。
其实抛开争论,还有一个现实问题值得关注,就是老楼无电梯的急救难题。现在很多老旧小区都没有电梯,遇到老人、病人突发急病,搬运确实是个大麻烦,这不仅需要急救人员的配合,也需要社区、物业的应急响应,可目前很多地方都没完善的预案。
另外,不少人也发现,很多急救团队出诊时,配备的人员有限,大多是医生和护士,很少有专门的医疗救护员,而根据规定,搬运患者本是医疗救护员的职责,这也导致遇到无电梯的情况,急救人员很难提供帮助,不是不想帮,是没人能帮。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法院最终做出判决,认定急救人员在现场僵持40分钟,未采取积极措施协助转运患者,违背了救死扶伤的根本职责,判决医院赔偿家属17万元。这个结果出来后,不少人觉得,这是人命战胜了冰冷的规矩。
但也有很多人担心,这个判决会让医护人员变得更谨慎,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哪怕有能力帮忙,也不敢轻易出手,生怕一旦出问题,就要自己承担责任。毕竟现在医患关系紧张,医护人员的顾虑也不是没有道理。
还有人提出,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只靠判决,更要完善制度。比如给急救团队配备专门的医疗救护员,明确急救人员在特殊情况下的搬运责任,同时给老旧小区加装应急搬运设备,社区组建应急志愿队,这样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这场悲剧的核心,不是抬不抬人的问题,而是在生死抉择面前,如何平衡规矩和人命。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的天职,规矩是为了规范工作,而不是为了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更不能让规矩变成扼杀生命的枷锁。
现在很多人都在反思,到底什么是医护人员的本职工作?人情和义务的边界在哪里?在生命面前,是否应该给规矩留一点弹性?这些问题,不仅拷问着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初心,也值得整个社会去思考和完善。
老人的命再也回不来了,17万元的赔偿,也换不回一条鲜活的生命。只希望这场悲剧能给所有医院和急救人员提个醒,别让规矩凉了人心,别让医者仁心被条条框框束缚,在生死面前,多一份担当,少一份推诿。你觉得急救人员应该负责抬无电梯楼层的病人吗?医院的辩解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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