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阮丽娟)2月28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3月1日至10月31日,我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开始申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据介绍,审核对象为全市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统称“用人单位”。
申报方式包括网上申报和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子系统,进入“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管理系统办理(http://zwfw.hubei.gov.cn/)。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医疗保险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同时,用人单位可携带申报材料到所属辖区对应的 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另外,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印电子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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