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山阴县公安局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针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重大隐患实施铁腕整治,坚决查处楼上住人、楼下经营(储存)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月20日,县公安局在对沿街商铺、出租屋、闲置车库排查过程中,在某小区一车库发现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且储存条件简陋,现场无任何安全防护与消防设施。随后,民警立即控制现场,固定相关证据,并依法对烟花爆竹当场扣押。经核查,当事人林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5件。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涉案烟花爆竹已全部安全转运并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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