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万家团圆、喜庆祥和,但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为警示教育广大群众,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公布了近期查处的多起典型违规用火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守防火红线。
一场烟火“赔”掉十余万:监护人责任重于山
孩子玩火,家长买单。这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责任。
2月13日,周江镇蓝坑村一名未成年人在玩耍时燃放烟花,不慎引发山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监护人必须为孩子的行为承担所有后果。经核定,该户家庭需承担因火灾造成的复绿费、扑火费及行政罚款等各项费用共计19万元。
无独有偶,2月19日,水寨镇善坑村同样因未成年人燃放烟花引发火情,其监护人面临10.18万元的经济赔偿。而在2月17日,棉洋镇平安村也发生类似案例,监护人被追究4万元经济赔偿责任。
公安提醒:这几起案件给所有家长敲响了警钟!法律不会因为“孩子还小”就免除监护人的责任。巨额赔偿不仅是对失职家长的惩戒,更是为了让全社会明白:看管好未成年人,是每一位监护人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一次“热闹”换来十日拘留:侥幸心理要不得
2月17日,华城镇某村村民因燃放烟花爆竹,结果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当日,该村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未注意周边环境,飞溅的火星引燃了附近杂草枯木,火势迅速蔓延引发火情。虽然救援力量及时赶到扑灭了明火,但其行为已构成违法。目前,该村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公安提醒:喜庆之时更需保持理智。只要是违规野外用火,无论火情大小,一旦查实,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一把火“烧掉”自由:刑事拘留没商量
违规用火引发山火,面临的不仅仅是行政处罚,更可能是“牢狱之灾”。
2月16日,横陂镇联长村村民魏某兰在“陈竹窝观音庙”附近违规用火,由于天气干燥,火苗瞬间失控,引发山林大火,造成较大过火面积。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性质恶劣。目前,魏某兰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庄严审判。
公安提醒: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纸刑事拘留决定书,是生态红线不容触碰的最强警示。
来源:中国森林草原防火
编辑:陈丝华
值周:胡亚玲 张辉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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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
第四章 发展促进
第二十九条鼓励和支持民宿经营者培育具有区域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民宿品牌,总结民宿设计、运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成熟经验,打造、输出优质民宿品牌。
第三十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扶持民宿产业发展。
第三十一条鼓励和支持民宿经营者投保公众责任险、火灾事故险、人身意外伤害险、食品安全责任险、财产险等商业保险,防范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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