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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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份,太湖县某百货商行在禁放区内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县应急局对非法经营的209件烟花爆竹予以扣押,并责令限期改正、罚款1000元。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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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太湖县万某商店在禁放区内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县应急局对非法经营的21余件烟花爆竹予以扣押,并对违法经营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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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太湖县某专卖店在禁放区内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县应急局对非法经营的23余件烟花爆竹予以扣押,并对违法经营行为立案查处。
| 来源:太湖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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