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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了多年的电梯,终于能依法依规推进了!”3月2日,咸安区温泉街道桂花路社区欣科花园10栋一单元居民代表李先生说。他告诉记者,趁着《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单元业主已统一意见、启动加梯筹备,老旧小区居民的“电梯梦”正照进现实。

2025年年底,我市出台《条例》,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条例》共5章31条,核心内容直指加装电梯“四难”。针对“意见统一难”,《条例》明确了“双三分之二参与+双四分之三同意”的表决规则,并建立异议协商调解机制;对于“资金筹措难”,创新提出“业主自筹+政策补贴+社会支持”的多元模式,鼓励使用住房公积金、争取财政补贴,同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围绕“建设监管难”,构建从设计审查、施工监管到竣工验收的全链条质量管理体系;着眼“后期维护难”,则明确电梯产权归属、使用管理单位责任及常态化维保要求,确保电梯长期安全运行。

为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执行,我市将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将开展多层次政策宣传,提高居民对加装电梯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优化“一站式”审批服务,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强化部门协同和管线迁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和安全;健全财政补贴、公积金提取、金融支持等保障机制,为加装电梯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我市还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点改革事项,推动连片加装电梯成为常态。通过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激发更多居民参与加装电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加装电梯工作的良好氛围。

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和有效执行,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未来,更多居民将享受到加装电梯带来的便利与幸福,城市宜居品质和居民获得感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记者:黄兰芬 通讯员:佘娟

编辑:吕 希

一审:石丽丽

二审:洪 伟

三审:陈小彬

监制:朱封金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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