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离婚冷静期适用于所有协议离婚情形,未对家暴作出例外规定。实践中,冷静期可能成为家暴受害者的“风险期”,施暴者可在此期间反悔、威胁、报复,甚至导致暴力升级。为绕开冷静期,受害者只能诉讼离婚,但诉讼成本高、举证难、周期长,制度衔接存在空白。

针对家暴受害者协议离婚难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完善立法,明确在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形且有有效证据证明人身安全受威胁时,不适用离婚冷静期;优化程序,开展离婚冷静期例外情形试点,明确适用标准、证据清单、核验流程和登记时限,为立法完善提供实践依据;明确证据认定,在试点中明确可采信证据范围,包括报警记录、行政或司法文书、医疗证明、社会组织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据,并明确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义务;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婚姻登记机关与公安、法院、妇联、社区及医疗机构的数据共享与信息联动机制,实现证据快速核验,减少重复举证

来源:央视网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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