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婕:

因你一直处于失联状态,街道于2026年1月23日将关于你的相关《通知》送达至你母亲处,通知你“于15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13日前)返回硒城街道办事处上班,若到期未返回单位上班,街道将依法与你解除聘用合同。”但截止目前,你仍未返岗,也未与单位任何人联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之规定,你无假外出已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经研究,决定对你作出解除聘用合同和劳动关系处理(下称解聘)。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解聘通知书,请你见到公告后,立即与单位联系,配合办理相关解聘手续。自公告起60日内,逾期未到本单位领取解聘通知书的,即视为送达。如对解聘决定不服,可以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核或者提起申诉。

开阳县人民政府硒城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4日

来源/开阳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杨倩倩 审核/王营 终审/曹钦永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