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说,劳务派遣制度已经沦为克扣和剥削劳动者收入的手段和工具。这话说得客气了。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劳务派遣行为已背离“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实质,成为部分企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式,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严重的是,该制度已成为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赚取利润、减少用工成本,克扣和剥削劳动者收入的手段和工具。更有甚者通过“逆向派遣”强迫员工转换身份,以规避劳动用工责任,减少单位用工管理成本,严重违背了“同工同酬”的原则。
周世虹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由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将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个人发展,减少劳动纠纷。如企业确实有临时性用工需求,可通过劳务外包等渠道解决。
正式的“临时工”
你在工厂拧螺丝,你旁边的人也在拧螺丝,你们拧的是同一颗螺丝,拧完螺丝一起去食堂打同一锅饭。但到了发工资那天,你发现他拿八千,你拿四千。你没有年终奖,没有五险一金的足额缴纳,没有晋升通道,甚至年会抽奖你都没有资格参加——因为你不是"我们的人"。你是劳务派遣的。
你是"临时的"。尽管你已经"临时"了七年。
你干着正式工的活,操着正式工的心,流着正式工的汗,最后领到一个"临时工"的身份证。你不属于你工作的地方,你属于一家“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
那家公司什么都不用做,在你和用工单位之间横插一杠子,就能从你的血汗钱里“抽成”。
谁发明了这个制度?
劳务派遣制度设计之初,据说是为了解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用工需求。好一个"三性"原则,写在纸上冠冕堂皇。但你去任何一家大型企业看看——银行、电信、电力、石油、医院、高校——派遣工占比动辄超过员工总数的一半。请问,一个企业一半以上的岗位都是"临时性、辅助性"的,那这家企业到底在干什么?
答案很简单:它在省钱。省的是谁的钱?劳动者的。
更绝的是所谓"逆向派遣",你本来好好地在单位干着,突然有一天,领导笑眯眯地递过来一张表:"来,签一下,以后你是派遣公司的人了。"你的工位没变,你的工作没变,你的领导没变,但你的身份变了。你从"自己人"变成了"外人"。从此,辞退你不用赔偿,给你降薪天经地义,你连劳动仲裁都不知道该告谁,因为用你的人说"他不是我的员工",发你工资的人说"我只是代发"。
两头一推,你就悬在半空中了。
谁是最大的受益者?
一个劳动者,用工单位付给劳务派遣公司月薪8000元。派遣公司转手给劳动者发5000元。中间的3000元,派遣公司拿走了。派遣公司做了什么?它帮你"管理"了。管理什么呢?管理你的工资条。
一年下来,一个人就是36000元。一家派遣公司手下如果有一万名派遣工,这在业内根本不算大公司,一年就是3.6个亿。
3.6个亿,不用建工厂,不用搞研发,不用承担任何生产风险。只需要做一件事:在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当一个收费站。
而用工单位呢?它省去了社保、公积金的足额缴纳,省去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省去了工伤赔偿的麻烦,省去了一切"麻烦"。劳动者出了事,它说:"找派遣公司去。"派遣公司说:"我们只是派遣,具体工作环境我们管不了。"
何时才能"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法律写得多好啊。
但你去问问任何一个派遣工,他享受过同工同酬吗?
正式工有年终奖,派遣工没有——"年终奖不属于工资范畴"。正式工有住房补贴,派遣工没有——"补贴是福利,不是报酬"。正式工有带薪培训,派遣工没有——"培训是针对本单位员工的"。正式工能评职称,派遣工不能——"你不是我们的编制"。
你看,他们总能找到一个说法,把"同工同酬"四个字拆解得一干二净。法律说同工同酬,他们就把"酬"的定义缩到最小,把"工"的定义扩到最大。你干的活一样多,但你拿的钱就是不一样。
这不叫违法,这叫"合理的薪酬结构差异"。
废止,还是继续?
周世虹委员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这个建议好不好?当然好。但能不能实现?我表示悲观。
因为劳务派遣制度背后,站着的是一个庞大的利益链条。派遣公司每年从劳动者身上抽取的利润以千亿计,用工单位通过派遣节省的成本同样以千亿计。这两股力量加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几乎不可撼动的利益同盟。
更关键的是,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的,恰恰是那些我们最熟悉的"大单位",国企、央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后勤部门。它们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规则的最大受益者。你让它们废掉劳务派遣,就等于让它们自己割自己的肉。
过去十年,关于规范劳务派遣的文件发了一个又一个,比例限制从"不得超过10%"写到今天,你去查查实际执行情况,恐怕连"不得超过50%"都做不到。文件是文件,现实是现实。文件在办公室里,现实在流水线上。
这不是制度问题
我们总说"劳动最光荣",但我们用制度告诉劳动者,你是可以被转包的,你是可以被抽成的,你是临时的,你是可替代的。你的劳动值8000块,但你只配拿5000块,因为中间有人要吃饭。
一个社会,如果允许一部分人,靠倒卖另一部分人的劳动力来获利,如果允许用工单位和实际劳动者之间,永远隔着一道墙,如果"同工同酬"可以被轻松架空。
劳务派遣工不会上热搜。他们不会拍短视频控诉,不会在微博上实名举报。他们只会默默地拧螺丝、扫马路、接电话、站柜台,然后在月底看着工资条,默默计算着这个月的房租够不够交。
他们沉默,不是因为他们认命,而是因为他们连说话的资格都是"临时"的。(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欢迎理性讨论)
编者按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在其发展初期,对于满足市场灵活用工需求、促进就业形式多样化,曾发挥过一定作用。
个别地方或单位在应用这一用工方式时,可能出现了一些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原则不尽相符的情况,以及在落实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存在可提升的空间。
如何更有效地确保所有劳动者,都能在同样的工作岗位上,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与尊重,如何进一步畅通,派遣劳动者的职业发展与关怀渠道,这些都是在追求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需要共同思考和完善的课题。
社会主义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其根本宗旨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体面劳动和全面发展。无论是何种用工形式,每一位劳动者的辛勤付出都应当获得充分的尊重和公平的回报。
当前,从国家立法到社会监督,多层次、全方位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网正在不断织密织牢。针对用工领域的各类现象,国家相关部门始终保持着高度的关注,并通过修订法律、出台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政策引导等多种方式,持续推动劳动关系走向更加规范、和谐、共赢的健康发展轨道。
我们也看到,许多优秀的企业和单位正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规范用工管理,致力于为所有员工,包括派遣员工,创造更加公平、有温度的工作环境与发展平台。他们通过加强技能培训、完善薪酬福利体系、搭建沟通桥梁等方式,让每一位为企业发展,流汗奋斗的劳动者都能共享发展成果,感受到归属感与尊严。这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为我们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积累了宝贵经验。
周世虹委员的建言,代表了来自社会的一种殷切期望,以及推动制度更加完善的建设性声音。这种讨论本身,就是我们社会进步、法治文明和民主活力的体现。
我们期待,在法治框架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的政策优化、企业自律和权益意识提升,所有的用工形式,都能更好地服务于“以人为本”的核心宗旨,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每一位辛勤的劳动者。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随着“共同富裕”目标的稳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持续深化,我国的劳动力市场环境必将更加清朗,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将不断增强。
每一位为梦想打拼、为社会添砖加瓦的劳动者,都将在国家发展进步的大潮中,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共同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废除劳务派遣制度,该制度已成为克扣和剥削劳动者收入的手段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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