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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凌晨,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叠彩大队在东二环路南洲大桥路段开展夜间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名同时存在无证驾驶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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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0时50分许,执勤民警在检查点对一辆三轮机动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黄某身上有明显酒气。经呼吸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民警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黄某曾于2023年、2024年先后两次因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灵川交警部门查处,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且至今未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此次系黄某第三次因酒驾被查处,同时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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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黄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黄某再次饮酒驾驶、无证驾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100元,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交 警 提 醒
酒驾、醉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车,安全面前绝无侥幸,前车之鉴,引以为戒。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平安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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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桂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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