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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3%。失智失能的老人、要养育残障孩子的老人、失独老人等特殊群体的人数也在增加。”今天(5日)下午,上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民盟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姚卓匀建议,要加快培育壮大老年人意定监护社会组织,让他们可以从从容容、游刃有余地老去。

姚卓匀说,《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运用意定监护制度,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养老服务保障。但在具体实践中还有政策缝隙需要填补、需要细化。在调研中,姚卓匀发现,自然人监护持续性弱,中途撤改和纠纷时有发生。相对而言,专业社会组织相对稳定、服务专业、社会资源与监护经验也较丰富,可有效弥补公职监护与政府服务的不足。但目前,这类意定监护社会组织的发展基础仍较为薄弱,主要面临着三个问题。

一是意定监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不足。由于意定监护服务规范与尽职标准仍处在摸索阶段,导致现有社会组织在服务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方面有明显差异。又因为缺乏系统培训和专业人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二是意定监护社会组织数量少。“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仅北京、上海、广州等少部分地区有从事意定监护服务的社会组织,总数不足20家。”姚卓匀说,其中,上海2019年成立全国首家专业监护社会组织,今年1月的咨询量是去年全年监护签约量的80%。

三是社会支撑不足。民政部数据显示老年人失能失智后带病生存期超过8年。长期稳定服务必须要有自主营收平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但目前监护服务收入较低,难以支撑服务队伍稳定发展。

“当前,民政、医疗、金融等政务窗口缺乏意定监护信息共享机制,导致社会组织履职时频频受阻,影响社会公众对其的信任。”姚卓匀说。此外,《民法典》规定失智者造成他人损害一律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责任甄别和隔离机制的缺失使社会组织不敢发展服务规模。

姚卓匀建议,完善意定监护社会组织的准入条件及服务标准体系,将培育意定监护社会组织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议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责任边界等,由民政部门牵头明确许可准入、服务规范、评估标准和监护监督等配套机制,确保社会组织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特点得以凸显。”

此外,在老龄化程度高、社会组织建设基础好的地区出台引导性、鼓励性、扶持性政策,开展培育试点。鼓励现有相关专业社会组织转型或扩大职能,规范从业队伍,探索通过政府采购和公益资助等方式,引导、孵化、赋能健康发展。

姚卓匀还提出,应加强统一的监护信息备案查询平台建设,推动相关部门和机构间信息的共享和互认。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鼓励高校开设相关课程、对中高级社工师职业水平考试增加老年人监护内容,更好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

原标题:《如何让老人们从从容容、游刃有余地老去?姚卓匀代表建议完善意定监护服务》

栏目主编:张骏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