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青橙融媒 呼和浩特日报)

“物业费收不上来,服务就没法保障”

“服务不好,业主更不交费”

这个恶性循环

困扰着很多物业公司

当遇到业主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该怎么办?

能不能停水停电?

能不能限制业主使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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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涉物业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宏波给出了详细解答,并特别推荐了综治中心这一高效解纷渠道。

第一步:书面催收,保留证据

周宏波建议,对于欠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可以首先采取书面催收的方式,明确告知欠费金额、支付期限和逾期后果,并保留好送达回执。书面催收既是法定程序要求,也为后续可能的诉讼保留了证据。

第二步:申请调解,首选综治中心

若沟通无效,物业公司可以向街道社区、综治中心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周宏波特别推荐了综治中心,他指出,综治中心有以下几方面优势:

一是“一站式”解纷。综治中心整合了法院、司法局、住建局等多部门力量,当事人不用多头跑,在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

二是成本更低。全程免费调解、提供法律咨询,无需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大大降低了纠纷化解成本。

三是效率高。数天内即可化解纠纷,远快于诉讼的审理周期。

四是方式更柔。以调解为主,兼顾法理和情理,有利于修复业主和物业的关系,维护社区和谐。

第三步:提起诉讼

若调解失败,或者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法审理,维护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严禁采取侵权式催收,周宏波特别强调,物业公司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燃气或限制业主进入小区、禁止使用门禁电梯等侵权方式催收物业费。他严肃指出:“这些方式不仅无法追回欠款,反而可能构成新的侵权,导致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化解物业纠纷,需要双方都回到法律轨道上来。对物业公司而言,诚信是服务的基石;对业主而言,交费是应尽的义务。只有双方依法行事,才能共建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