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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公路铁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发布关于禁止在通航水域

擅自开展驾船、网鱼、垂钓、游泳等

活动的通告

关于禁止在通航水域擅自开展驾船、网鱼、垂钓、游泳等活动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通航水域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通航水域是指兰山区辖区内沂河段(北起北京路沂河大桥南至小埠东橡胶坝)、祊河段(西起蒙山高架祊河大桥东至三江口)和涑河段(西起通达路涑河大桥东至三江口等依法划定的内河通航水域。

二、通航水域内船舶往来频繁,交通环境复杂。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通航水域内擅自开展以下活动:

(一)驾驶摩托艇、橡皮艇、皮划艇、水上飞行器等各类未经检验登记的船舶、设施;

(二)设置渔网、网簖或者从事水产养殖、捕捞作业;

(三)河中垂钓、游泳;

(四)其他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增强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通航水域安全秩序。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539-8126103。

特此通告

兰山区公路铁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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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山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翟晓雪 二审:徐帆 三审: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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