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披露的一组数据引起广泛关注:2025年,全国法院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监护人资格,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依法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435份,同比分别增长66.7%、90.8%。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监护权更不是可以肆意妄为的“特权”。一旦父母越界成为“不适格”者,法律将毫不留情地强制其“下课”。何谓“不适格”?它指向的不只是那些对孩子拳脚相加、致其遍体鳞伤的“恶父母”;也包含那些沉迷赌博吸毒、让孩子在饥寒中自生自灭的“昏父母”;更涵盖了在离异大战中将孩子视为筹码,恶意抢夺、藏匿甚至切断亲子联系的“狠父母”。
面对家暴,邻居劝忍;面对藏匿,社区难管。“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陈旧观念,往往成为暴力的帮凶。看看那些案例:某地父亲长期施暴致幼子多处骨折,母亲冷眼旁观,法院果断撤销二人资格,指定民政部门监护,孩子眼中惊恐的阴霾终被阳光驱散;某离婚纠纷中,父亲将孩子藏匿半年致其失学抑郁,一纸人格权侵害禁令雷霆落下,责令立即交人,违者严惩。这些判决清晰地表明:司法机关不再做和稀泥的“调解员”,而是成为了未成年人最坚实的后盾。法治的温情,不在于无原则的迁就,而在于对弱者最精准的托底;法治的刚性,不在于条文的冰冷,而在于对底线最坚绝的捍卫。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生育只是生物学上的起点,唯有爱与责任的持续投入,才是法律认可的“父母”资格。许多“不适格父母”的傲慢,源于封建家长制的残余,认为“我生的孩子我想怎么管就怎么管”。此次近千人被“除名”,数百人被“禁令”,正是对这种错误认知的雷霆一击。它告诫世人:监护权本质上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违约者,必将被剥夺资格。
当然,撤销资格只是手段,而非终点。不能让被撤职的父母一走了之,更不能让孩子在脱离苦海后陷入“无人管”的真空。构建“撤销—安置—回访”的全链条闭环,让民政、教育、社区多方联动,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新的阳光下茁壮成长,是司法判决后的“下半篇文章”。
法理不外乎人情,但法律绝不容忍以亲情为借口的罪恶。997次“下课”,435道“禁令”,不仅是成绩单,更是警示录: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法,不仅道德有亏,更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温度,更是正义最硬的底色。
原标题:《让“不适格父母”依法下课,是正义最硬的底色|锋面评论》
栏目编辑:潘高峰
文字编辑:郁晶陶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方翔
题图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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