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城管大队依法处置一起小区业主擅自毁坏园林绿植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经巴南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目前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这标志着龙洲湾街道在居住区绿化管理领域,成功构建起“行政处罚-司法保障”的治理闭环,为辖区毁绿占绿行为敲响警钟。
该案发生于2024年12月,龙洲湾街道龙苑社区崇信路697号某小区一名业主擅自损毁小区内园林植物,被群众举报。接诉后,在区城管执法支队指导下,由街道城管大队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现场勘验、走访物业,执法人员依法核实,该业主擅自损毁小区园林植物,其行为违反《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相关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基础上,街道城管大队依法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19000元罚款。
然而,当事人在调查阶段消极配合,未按要求整改,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更未履行处罚义务。为维护法律严肃性和辖区公共绿化权益,龙洲湾街道依法向巴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法院裁定支持。
“小区绿地是居民共享的绿色空间,直接关系群众生活品质和城市生态形象,任何毁绿占绿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龙洲湾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是街道首次实现对小区毁绿行为行政处罚并进入司法强执程序的案例,不仅有力震慑违法行为,也向社会释放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明确信号。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龙洲湾街道也注重引导与预防。据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辖区内部分居民因法治意识不强或对绿化边界不清,可能出现误占误毁情况。对此,街道通过社区宣传栏、业主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持续普及《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明确告知,若违法行为人主动配合、及时整改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可依法从轻或免予处罚,推动形成“知法、守法、护绿”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龙洲湾街道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提升辖区绿化品质方面持续发力。一方面依托城市更新推进“微改造”“微更新”,盘活闲置边角地打造绿化景观;另一方面不断健全街道、社区、物业三级联动巡查机制,推动园林绿化监管常态化、网格化,从源头上遏制毁绿占绿行为。
下一步,龙洲湾街道将以此案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网格巡查+执法联动+司法保障”治理模式,持续加大居住区绿化监管与执法力度,推动毁绿行为“早发现、快处置、严追责”,并同步加强普法宣传与示范引导,努力营造人人爱护绿化、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为巴南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城市样板贡献龙洲湾街道力量。
上游新闻 谭柯 实习生 张昕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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