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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优化营商环境事关辽宁振兴发展全局。

辽宁高院党组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保障辽宁振兴发展的重中之重,系统部署、扎实推进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为“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贡献新的更大司法力量。

近日,辽宁高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优化营商环境 辽宁法院在行动”专栏,下设院长访谈、基层看点、我在办案等子栏目,集中展现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路举措、经验做法和扎实成效。

今天,我们刊登“优化营商环境辽宁法院在行动·院长访谈”第六期,专访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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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丹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苓实地调研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

Q1丹东法院如何理解自身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与责任?

于长苓: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院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更是服务保障丹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省委提出“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目标,省法院明确“打基础、抓落实、树形象”工作主线,丹东市委对营商环境作出的具体部署要求,为我们提供了行动指南。丹东法院视营商环境建设为“头号工程”,将2026年确定为“营商环境护航年”,以系统思维确立了“正向品牌赋能+反向集中整治”双轮驱动的工作思路,出台《丹东法院“营商环境护航年”工作方案》及细化子方案,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实现“有进步、有进位、有品牌、无短板”。

Q2丹东法院如何将优化营商环境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深度融合,“营商环境护航年”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是什么?

于长苓:我们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一体谋划、推进、落实,全力推动 “营商环境护航年” 走深走实。

正向聚焦司法服务“实效性”,以品牌矩阵精准护航发展。我们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振兴发展大局,以丰富拓展“丹字号”司法品牌矩阵的内涵和外延为抓手,在全面提升涉企案件质效的同时,立足丹东仪器仪表、轻工纺织等产业优势和生态禀赋,聚焦服务重大项目落地、保障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制定实施《丹东法院护航营商环境十六条工作举措》,为经营主体提供“全周期、闭环式”的司法供给。一是将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刚性嵌入立、审、执各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二是提升涉企案件质效,开通商事纠纷快速通道,推动“调解-仲裁-诉讼”无缝衔接,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三是做实精准化司法服务,深化法官进企业活动,围绕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

反向聚焦企业群众“获得感”,以集中整治净化司法生态。我们紧扣省法院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结合丹东法院实际进一步细化出30项具体整治内容,以动真碰硬的勇气,剑指一切影响企业、群众感受的堵点、痛点、难点,力争让司法公信力成为营商环境的最亮招牌。

纪律作风是“高压线”。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对“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及“吃老板、吃企业”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司法办案是“主战场”。在立案环节,坚决整治拖延立案、推诿立案。在审判环节,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严控审限,大力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加大阅核工作力度,优化审委会常态化学习改判案件工作机制,抓实案件质量;坚持全流程调解与促进和解,做实实质性解纷。在执行环节,聚焦“查冻扣”不规范等问题,狠抓执行行为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交叉执行,着力兑现胜诉权益。

司法服务是“试金石”。升级诉讼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窗通办”。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对12368热线、投诉举报二维码等反映的问题,由院领导牵头进行销号式管理,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见结果。

Q3如何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市场主体获得感?

于长苓:优化营商环境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们将锻造过硬队伍和构建闭环管理模式作为保障工作常态长效、行稳致远的坚实支撑。一是以铁纪塑风筑牢廉洁底线。制定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二是以闭环管理压实责任链条。对各项工作实行“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管理,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纳入绩效考核。三是以成果固化推动常治长效。及时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成功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融入日常管理,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丹东法院的鲜明标识和助推丹东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审核丨黄艳辉

编辑丨秀 姿

制作丨李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