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引用一个案例:两名青年恶意“人肉开盒”,非法获取并散布他人隐私信息,被依法定罪判刑。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进一步普及,以及可供查阅他人隐私的所谓“社工库”等黑灰产的出现,“人肉开盒”渐有泛滥之势。许多情况下,受到这类威胁的并非“大V”,而是脆弱无助的普通网民,甚至有不少未成年人也深受其害。在一些网络圈子里,“小心开盒”已经成为常用的威胁话术,足见其影响之广、危害之深。

然而,一些网民对“人肉开盒”的非法属性仍未形成清晰认知。不乏有人认为:自己只是检索了一些信息,只能怪对方没有藏好自己的真实身份。事实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在网络上发布或者传播,本身就已构成违法,甚至涉嫌犯罪。更不必说,在许多案例中,违法者还组织煽动网民发布贬低歧视、侮辱谩骂等信息,引发网络暴力。

如今,最高法工作报告专门提及“人肉开盒”案例,释放清晰的信号: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以非法手段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客观而言,对“人肉开盒”等网络侵权行为开展取证工作,确实不易。另外,在部分案例中,参与“人肉开盒”者众多,也会使其形成“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但是,不论行迹有多隐蔽、参与者有多少人,司法机关都会以“重典治乱”。

此前,多起网络暴力案件令人心痛。对此,还需有关部门和网络平台形成合力,综合施策,对网络暴力展开系统性治理。打击“人肉开盒”等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正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