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相关统计显示,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新就业形态人员超8400万人。当他们老去,能否得到应有的保障?
“在调研中我发现,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养老保险‘漏保’‘断保’问题日益突出,给他们未来的老年生活带来了不小风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中心(ESG办公室)主任周燕芳注意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政策。她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低这一难题。
“根据国内相关调查和研究,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养老的总体参保率在50%左右。”周燕芳说,参保率低有多重原因。
政策层面,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基于稳定就业模式和明确雇佣劳动关系之上的,平台经济的兴起导致大量新就业形态人员不符合原有制度条件。
企业层面,大量平台企业则通过承揽协议、服务外包协议、挂靠协议等方式,规避对劳动者的正式雇佣关系认定,减轻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负担,以降低企业人力成本。
个人层面,很多人因成本较高而不愿加入职工养老保险。“若以个人形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个人根据缴费相应基数缴纳20%的费用。”周燕芳说,由于这一群体普遍存在收入不稳定等特点,按此标准缴费会对日常生活造成较大压力,“同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连续15年的缴费规定,和他们就业生活流动性大的特点不匹配。”
针对上述问题,周燕芳建议,在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下,探索发展更加灵活、便利的年金保障措施,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养老保障,并在上海等条件较为成熟的城市率先试点。
“比如,我们可以探索建立新就业群体专项年金。”周燕芳说,此专项年金具有确定缴费、无需统筹、便于携带的特点。采用缴费确定型模式,个人账户完全积累,缴费标准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无需统筹账户缴费,个人缴费、平台企业缴费和政府补贴直接进入个人账户。同时,要打破户籍和地域限制,账户随人走,无论跨平台流动还是跨地区转移,账户权益持续保留,解决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高频流动带来的权益累计中断难题。
周燕芳说,此专项年金前期可以平台就业人群为主,主要是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后续向网络主播、网络作家、自媒体人员、自雇人员等其他人员拓展,逐步形成覆盖高、中、低不同收入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养老保障计划。
她进一步解释,在参加机制上,将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前置条件;平台企业可经一定的决策程序通过年金方案,对注册从业人员实施“默认加入、自由退出”模式提升参保率。在筹资机制上,构建“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担机制。针对平台就业人员,探索建立“按单计提”机制,从平台服务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企业缴费支持;政府可对低收入个人给予适度配比补贴。在运营领取上,鼓励年金受托机构研发适应平台就业人员的集合计划产品。依托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简化管理,并优化领取条件,允许在个人或家庭出现重大急难情况下领取年金,提高领取的便利性。
原标题:《新就业群体养老问题引关注,周燕芳代表建议建立专项年金,实现养老金跟人走》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张驰 摄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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