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而育之
现行的《教师法》自1994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距今已经32年了!
2018 年 1 月,国家明确提出启动教师法修订,2021 年 11 月 29 日,《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6 年 3 月,相关部门明确,2026 年将修改《教师法》!
新的《教师法》将要修改,一些老师看到消息后,称希望新的《教师法》取消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从1986年实施至今已经整整40年了,已经实施了40年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会取消吗?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教师职称不会取消,但教师职称评审一定会有改变。
为什么说教师职称不会取消?有什么依据吗?根据修订草案预测,你知道教师职称将何去何从吗?
教师职称评审将长期存在,这是有政策依据的!
2018年年初,《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发布,文件中规定了到2035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总体目标。
其中第十七条专门论述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问题。其中包括下面几个精神:一是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二是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三是加强聘后管理,激发教师的工作活力。
这些制度实际上为2035年以前教师队伍职称问题明确方向,确定了基调。
《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教师职称的表述均为 “改革、完善”,无 “取消” 表述!
这一切都说明,教师职称评审根本不可能取消!
不管你对教师职称评审有多大意见,教师职称评审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根本不会取消,但一定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改革。
教师职称何去何从?
既然教师职称评审不会取消,那么教师职称将要何去何从?
虽然我们不知道新的《教师法》将如何修,但大家可以从《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得到关键信息。
1、明确初级、中级职称按教龄正常晋升,取消单位名额限制。
之前,单位内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人数严格受结构比例限制。给大家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学校的初、中、高职称比例为3:4:3,这个学校刚好有100名教师,那么这个学校的初级职称岗位为30个,中级岗位40个,高级岗位30个,如果学校现在已经有40名中级职称的老师,那么中级岗位就是“满岗”状态,初级职称的老师即使晋升中级职称成功,也只能等空出岗位后,才能被聘用。
根据修订意见稿,初级、中级职称按教龄正常晋升,取消名额限制,其实就是自然晋升,年限够就正常晋升,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2、副高及以上职称仍保留竞争性评审
副高以上职称仍会保留竞争性评审,因为初级、中级职称是自然晋升,年限到了就可以晋升,但因为副高以上职称还要竞争,那么就会造成这样一种情况,将有很多中级职称老师排队等候晋升副高职称。
通俗地讲,副高职称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想晋升职称的话,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修订意见稿上的内容,会注重教学实绩,权重不低于50%,证书再不多,不如看教学实绩,以后将更加注重对教学实效的考核。
另外,副高职称向一线、班主任和乡村教师倾斜。在一线教师群体中,班主任相当加分,尤其是长期担任班主任的老师,在职称评审中会予以倾斜。对于乡村教师来说,晋升副高以上职称,仍然会进行照顾,但根据目前一些地区的制度,乡村教师在农村学校晋升的副高职称,城区学校是不予认可的。以后农村学生越来越少,如果你是乡村教师,又是通过照顾晋升的副高职称,按目前的制度,如果进城以后,是非常麻烦的。
当然,对于乡村教师来说,如果你在晋升职称的时候,放弃照顾政策,业绩条件、讲课答辩按城市教师序列进行,到时候进城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教师职称制度不会取消,只会不断的完善,它的核心导向,正在从“重荣誉、重证书”向“重实绩、重实干”转变,这既是对40年职称制度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贴合新时代教育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
对于广大教师而言,与其纠结于是否取消职称,不如顺应改革趋势,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中,认真备好每一堂课,用心呵护每一位学生,积极参与教研创新,积累扎实的教学实绩。很多时候,晋升职称只不过是“水到渠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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