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株洲市城区经营性健身场馆免费开放公开征集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工作的要求,推动社会场馆免费和优惠开放,让更多市民享受体育公共服务红利,鼓励市民参与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促进场馆利用率提高,带动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现面向城区开展2026年度经营性健身场馆免费开放公开征集工作。
一、扶持范围
本次征集的经营性健身场馆是指我市政府部门和体育机构单位以外的企业,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
二、服务要求
试点免费的经营性健身场馆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所必须的场所、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体育运动项目的运营管理经验;
(四)优先支持利用废旧厂房改造的体育场所,优先支持积极承担体育事业发展的体育场所,优先支持受众多,覆盖面广的体育场所;
(五)所有纳入的社会体育场馆须接入韵动株洲平台,由平台统一进行预定,并接受监督管理;
(六)近三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记录被执法部门处罚;
(七)场馆面积不低于800平米;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流程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将对报名场馆进行现场审核考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场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场馆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服务的范围、免费时段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服务要求
(一)场馆全年免费向公众提供以下基本公共服务:1.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2次;2.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免费培训服务不少于500人次/年。
(二)须加入“韵动株洲”平台,并通过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体育服务。
(三)纳入补助范围的经营性社会体育场馆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公示制度,并与免费开放项目、服务内容、开放时间等一并在场馆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6日。联系人: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群体科 汤家琳 联系电话:0731-28687910,邮箱:souphomelin@qq.com。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3月9日
来源丨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编辑丨龙艳军
审核 丨刘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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