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德欣杯”粤港澳网球团体公开赛
「竞赛章程」
一、指导单位: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主办单位:佛山市网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佛山市德欣体育推广有限公司、佛山市德欣网球俱乐部
四、赞助单位:KANNON 冠群网球、东莞维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支持媒体:上海钛霓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佛山日报、广州日报等
六、比赛时间及地点
1. 比赛时间:2026 年 3 月 28 日
2. 比赛地点:佛山市世纪莲网球中心
七、赛事报名
1. 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16 日 23:59
2. 微信报名咨询:微信号 Martin_Yhj 或 电话 138 2848 8541
3. 赛事服务费:赛事服务费按 800 元/队,参赛队伍提交报名名单时,同时缴交赛事服务费。
4. 赛事组委会以缴交赛事服务费作为确认参赛资格,未缴交赛事服务费的参赛报名不作确认、不保留比赛签位。
5. 报名结束后,退赛不退赛事服务费。
6. 赛事组委会提供饮用水、水果等服务。
八、竞赛项目、参赛名额、参赛资格和要求
1、竞赛项目。
比赛为混合团体赛,按下列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第一双:男子双打(运动员必须年满 30 岁及以上,不限组合年龄)
第二双:混合双打(运动员必须年满 45 岁及以上,不限组合年龄)
第三双:男子双打(运动员必须年满 50 岁及以上,不限组合年龄)
第四双:混合双打(运动员必须年满 30 岁及以上,组合年龄为 70 岁及以上)
(如:年满30岁及以上,即1997年1月1日前出生,其它年龄段如此类推。)
2、参赛名额。
比赛设 16 个签位,报满即止。
3、参赛资格和要求。
(1)每支队伍需有领队 1 名(可兼参赛队员),每支队伍可报名 8-12 名队员(含至少 2 名女队员、至少 6 名男队员)。
(2)每轮对阵的参赛队员只能参加1个单项,不得兼项;每名参赛队员只可代表一支球队参赛。因参赛选手资格不符、舞弊参赛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赛队伍及选手自行承担。
(3)参赛选手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往来内地通行证或合法居留的护照作为参赛证件。
(4)网球专业运动员及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包括退役网球运动员和软式网球运动员)不得参赛。网球和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国家体育总局网球项目注册记录的运动员、参加过 ITF、ATP、WTA、洲际网球及软式网球赛、国际软式网球系列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CTA1000等职业赛事及全国性网球和软式网球赛事(青少年 U18 以下除外)的运动员。专业背景运动员年龄超过55岁及以上,不视作专业背景运动员,按普通运动员参加比赛。
(5)赛事组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队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队伍可通过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凡举报其他队伍参赛运动员代表资格,应公示参赛名单当日起 2 个自然日内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和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6)参赛选手必须保证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次比赛;参赛选手需自行购买比赛期间(含乘坐交通工具往返比赛赛区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伤亡保险;比赛期间发生的参赛选手个人伤害或伤亡事故,一切由参赛选手或其监护人自行负责,与本次赛事组委会无关,并放弃因此向本次赛事组委会索赔的权利;所有参赛选手签到时必须签名递交<自愿参赛责任书>(详见附件1);递交报名表后,即表明参赛选手已经详细阅读并了解及同意本次赛事规程。
(7)参赛选手的一切参赛费用由参赛选手自行负责,外地参赛选手可联络赛事组委会代办酒店住宿预订。
九、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制,由各小组第一名抽签选出小组第二名进行比赛(同组回避);如遇参赛队伍低于 8 队时,比赛或采用单循环赛制,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赛制。
2、所有比赛均采用一盘无占先制(局数6:6时,抢 7 分决胜负);小组赛时,必须完成全部场次,如果比分2:2时,则抽签决定由第几双打进行抢 7 决胜(组合名单不变,无占先制)。淘汰赛比分 3:0 时比赛结束。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裁判长有权调整赛制、比赛分数及延期比赛等,赛事组委会有最终决定权。
3、小组赛决定名次的办法:小组赛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若两队获胜次数相同,则按两队相互之间的胜负决定名次;若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在本组中获胜盘-局-本组比赛总分多少-获胜百分比等决定名次;若相同以第二双混合双成绩为准;若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裁判长有权决定最终名次的计算方法。【获胜百分比=胜次÷(胜次+负次)×100%】。
4、小组赛出线名额:第一阶段比赛小组前2名出线。
5、本届赛事不设种子签位。
6、比赛采用信任制赛制(详见第十六条“比赛信任赛制的说明和要求”),现场设监场裁判,督促比赛进程。
十、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网球竞赛规则》。
十一、奖励办法
1、奖励各竞赛项目前三名,第三名为并列名次。
冠军:奖杯+奖牌+奖品+奖金 6800 元
亚军:奖杯+奖牌+奖品+奖金 4000 元
季军(并列):奖杯+奖牌+奖品+奖金 2000 元
2、当竞赛项目实际参赛队伍数量出现以下情况时,按以下要求执行: 低于 8 个(含 8 个)时,比赛奖励前 2 名;裁判长及组委会有权更改少于竞赛规程参赛名额时的奖励数量。
十二、裁判长及裁判员
本次比赛的裁判长由赛事组委会指定委派,各监场裁判员由组委会负责组织。
十三、比赛用球
比赛使用 “冠群”KANNON TOUR P4 比赛用球,每盘比赛使用新球 2 个。
十四、比赛抽签安排及要求
1、比赛抽签时间为报名结束后第三天,抽签完成后隔天公布分组表(或对阵表)和赛程表。分组表(或对阵表)及赛程表以组委会正式公布为准,公布后不作修改和调整,请各参赛队伍注意。
2、 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报名结束后退出比赛的,除伤病理由(需提供市一级医疗部门病历及确诊证明)的退赛,可替补该名运动员外,其他任何理由均不接受替换运动员。
3、根据竞赛规程要求参赛是每一个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的纪律,请各运动员根据自己的水平和需求报名参赛。
十五、赛事纪律规范
为规范赛场纪律,创造优良的比赛环境,请各参赛运动员和参与人员遵守。
1. 除参赛运动员及监场裁判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2. 比赛期间,任何人士在比赛场地范围内做出任何干扰或妨碍比赛的行为均属违反赛事纪律,监场裁判及裁判长有权按其行为做出处罚。
3. 本次赛事采用信任制比赛,各参赛运动员应谨守诚信、公平的体育精神,按实际比赛结果报分。如出现比赛纠纷,应立即向监场裁判报告,由监场裁判做出赛果决定,运动员无条件服从监场裁判的判定。
4. 如参赛运动员违反赛事纪律,将会按其行为扣减比赛得分; 如参赛运动员随行人员违反赛事纪律,将会按其行为扣减参赛运动员比分;如教练员违反赛事纪律,将会按其行为扣减其参赛运动员比分。
5. 所有参赛运动队伍必需亲自到比赛签到处按要求时间签到,超时 10 分钟者按弃权处理;所有比赛场次在监场裁判召集后 10 分钟内开赛,超时者按弃权处理;所有时间以到达签到处签到和达到赛场为准,其他任何通知方式和电话一律不作为签到和报到的依据。比赛现场运动员因误时弃赛的按本规程要求处理。
6. 参赛运动员签到后请自行到达比赛场地候场,听候监场裁判点名进入比赛场地比赛。赛事组委会及监场裁判员没有责任在比赛现场寻找运动员参赛,运动员误场的任何理由将不会获得理解和解决。
7. 参赛运动员的连场休息时间按 10 分钟计算,超时作弃权处理; 参赛运动员的受伤暂停时间按 5 分钟内计算,超时作受伤退赛处理。
8. 赛事组委会有决定赛事纪律判定的最终决定权。
9. 本次比赛设立赛事“黑名单”制度,凡无故弃权、干扰比赛、 扰乱比赛及诽谤赛事者(参赛运动员或其监护人或其教练员),赛事组委会将根据其行为情节给予警告、取消参加比赛资格的行动,如其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或严重后果,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六、比赛信任赛制的说明和要求
信任制比赛就是比赛在没有裁判的情况下进行,参赛运动员要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运动员只负责呼报自己场地一侧的球。
2、所有的“出界”球的呼报都必须在球弹地后立刻做出,并且声音大到足够让对手听清。
3、如果运动员并不能确定球是否出界那就应该认为该球是好球。
4、如果一个运动员报了“出界”后意识到该球其实是个好球时,该分应该重赛。除非该球是对方的直接得分球,或者该运动员已经在前面犯过同样的把好球报成出界球的错误,这两种情况下,犯错的运动员丢分。
5、发球员有义务在自己的第一发球前大声宣报比分,声音应该大到足够让对手听清。
6、如果比赛中运动员对对手的呼报不满意,有权请监场裁判员到场解决。运动员如果不遵守上述程序,将被视为有意干扰比赛和非体育道德行为,而有可能按照比赛有关规定受到处罚。
十七、申诉
比赛参赛选手名单公布之日起 2 天内,可以由领队对参赛选手提出资格异议,并向赛事组委会提供真实的资料;如果参赛选手资格有证据被异议,其领队以微信或书面资料向赛事组委会提出有根据的异议回复,由赛事组委会进行仲裁并公告异议结果;赛事组委会不接受参赛运动员的异议申请。如果该名选手参赛资格取消,可由其他选手在异议期内替补。超过异议期的参赛选手资格异议在比赛期间赛事组委会不再接受异议。
十八、条款执行
请各参赛运动员认真阅读及理解本竞赛规程的各项条款。为落实本次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赛事组委会及承办单位按本竞赛规程条款严格执行。
十九、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本次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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