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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京沪高速扬州境内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导致多人受伤。调查事故的民警敏锐发现,肇事司机段某一身酒气,经测试,段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99.3mg/100ml,属醉酒驾驶。

民警询问得知,事发前一天晚上,段某与朋友小聚喝了不少。到了晚上又临时起意,驾车从常州赶回河南老家。上车后,段某感觉疲惫,便大胆开启了车辆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打起了瞌睡。至于追尾事故是如何发生的,段某表示完全记不清了。

民警随后调取行车记录仪、监控视频等资料还原了事发过程,段某将车辆驶上高速后,其在车内睡着了,双手脱离了方向盘,而车辆系统感应到后,辅助驾驶停止了工作,车辆失管后随即停下。段某驾驶的车辆停在了高速公路第二车道,不久后,徐某驾驶小轿车从后方驶来,猝不及防撞上了段某的车辆。几分钟后,后方黄某驾驶小轿车又不慎追尾徐某驾驶的车辆。就这样,连环追尾交通事故发生了。

事故发生后,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依法对段某予以行政处罚,段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日前,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段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判决段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最高法报告:明确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6年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称,人民法院明确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科技应用须守法律底线。

此前在2026年2月13日,最高法首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明确激活辅助驾驶功能情形下驾驶人的刑事责任认定规则。

最高法指出,在辅助驾驶技术应用日益广泛的背景下,有的驾驶人在激活辅助驾驶系统后不再专注驾驶,而是玩手机、睡觉等,有的驾驶人甚至购买、使用“智驾神器”等非法配件,逃避系统安全监测,长时间“脱手”驾驶,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但是,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行为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并利用私自安装的配件逃避辅助驾驶系统监测的,即使其不在主驾驶位实际操控机动车,仍应作为驾驶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雷军提醒智驾开车千万别睡觉,一定要握紧方向盘

3月3日,小米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 回应新能源汽车热点问题。在谈到汽车辅助驾驶时,雷军强调一定要握住方向盘,“今天整个智能电动车,还都是辅助驾驶,还是高度依赖人类驾驶的,所以大家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握住方向盘,眼睛盯着前方,要安全驾驶。今天这个辅助驾驶系统还没有到L3、L4。”

来源|现代快报 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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