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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修订)》,我局拟组织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经营的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
已认定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单位不再参加本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本市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商标基础信息资源、商标数据库和商标信息检索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别上开展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等服务。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请申报单位于3月27日前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途径: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搜索“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认定”事项,点击“立即办理”按钮,使用上海市法人一证通登录后,申报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经我局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后,认定2026年度本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经认定的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将在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申报中获优先推荐。同时,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网点将获得相应的经费支持。
附件: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6年3月10日
联 系 人:丁文洁
联系电话:23170432
技术支持电话:23110838
来源:公共服务处
编辑:刘雅文
审校:石磊
审核:聂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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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知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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