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征”花样多,全部违法别上当
“以租代征”是一种典型的土地违法行为,指的是征收方(比如政府相关部门)、企业或者村委会,为了绕开国家规定的土地征收审批程序,不走正规流程,而是通过私下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给农民支付租金的方式,非法把农村集体土地(特别是那些原本用来种庄稼的农用地)拿过来,用于建厂房、搞房地产开发等非农业建设。
这种行为的本质就是“绕开审批、改变用途”,直接违反了《土地管理法》里关于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土地要改变用途,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还要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补偿权。但“以租代征”把这些法定流程都规避了,所以,这类以非法目的签订的租赁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以租代征”还有一些常见且极具迷惑性的操作手法,大家可得看清楚了:比如,有些地方打着“农业园区”等农业项目的幌子,实际上却在进行非农业建设,比如建工厂、盖别墅。还有些地方,是村委会出面,以“集体发展”的名义,先把村民的地统一租过来,然后再转租给企业,甚至还对村民施压,让村民不得不租。
而且,以租代征的项目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故意把租赁期限写得超过法定的20年最长期限,实际上就是想变相“买断”土地。即便是以“公益项目”为名,比如建广场、公园,也只给村民支付极低的占地费,远远低于合法征收的补偿标准。还有些企业直接跟村民签约,却隐瞒了非农业建设的真实目的,让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地租出去了。
“以租代征”之所以违法,还因为它给农民朋友带来的后果可是非常严重的:
土地权益丧失:土地一旦被用于非农业建设,就会被永久性破坏,很难再恢复成耕地,村民实际上就失去了土地。
租金无保障:企业给的租金往往远低于合法征收的补偿标准,而且还有可能被拖欠。就算村民想追讨,也因为合同无效而困难重重。
法律风险:违法方(包括企业、征收方)将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而村民呢,也可能因为参与或默许这种行为而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甚至还要承担连带风险。
所以啊,大家千万别被短期的“租金”诱惑给迷惑了。这点租金,根本无法替代合法征收带来的长期保障。农民朋友们一定要记住,不贪小利、慎签文件、敢于维权。就算已经签订了违法的合同,也别担心,因为合同无效,大家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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