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1日讯 3月10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奋力推动品质滨州建设成效全面跃升——亮目标”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滨州市科技局专场。邀请滨州市科技局党组书记李宁波,滨州市科技局局长、市外国专家局局长李朝晖,滨州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东芳,滨州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清水,围绕提升科创品质、推动科产融合等方面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顾清水介绍,今年计划出台的《滨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作为滨州市首部聚焦科技创新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以法治形式将滨州市科技创新实践中的成熟经验、有效举措固化为制度规范,从明确发展定位、规范全链管理、强化保障支撑、优化创新生态四个维度强化法治保障,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划定清晰路径、提供刚性遵循,让科创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按立法程序,《条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以法治明确科创发展核心定位。《条例》紧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培育新质生产力要求,确立“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明确打造“五主并举”的科创格局,从立法层面锚定全市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确保科创工作始终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品质滨州建设推进。
以法治规范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条例》围绕科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科创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等科创全链条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制度规定。比如,在科技研究方面,推行“揭榜挂帅”模式,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在成果转化方面,布局转化服务平台,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在平台建设方面,明确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的培育机制和保障措施等,以法治化管理推动科创各环节有序衔接、高效推进。
以法治强化科创发展全方位保障。《条例》从资金、资源、政策等方面构建法治化保障体系。明确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科技投入体系;规范科创资源共享机制,要求财政性资金购置的科研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完善科技金融支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等,从法治层面为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撑,破解科创发展中的要素保障难题。
以法治优化包容创新的科创生态。《条例》既建立科研诚信、科技伦理治理的法治规范,明确科技人员、创新主体的行为准则,维护科创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又设立容错免责条款,对勤勉尽责但未达预期的科创决策和探索性科创活动,依法免除相关责任。同时,明确要弘扬崇尚科学、尊重人才、勇于创新的社会风尚,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此外,还以法治形式规范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监测评价机制,确保科创工作科学决策、精准推进,通过法治化手段构建充满活力的科创生态,为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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