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尹希宁)“不是24小时,8小时之内就立马有人给我打电话了。”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法院院长陈海仪兴奋地告诉记者,今年提交了关于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体系的建议后,她收到了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回复,称将采纳她的建议。
陈海仪介绍,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从“抢救性保护”转向“系统性保护”的新阶段,而“非遗”一词也衍生出一些乱象。例如,有的第三方机构利用社会公众不了解非遗申报流程的信息差,虚构认证资质、明码标价代办“非遗证书”、认定“非遗传承人”或“非遗项目”,甚至出现商业化机构篡改、仿造非遗技艺的现象。
市场上,有的产品打着“国家级非遗”的旗号宣传,给公众造成误导,还有的混淆了“非遗技艺”与“非遗产品”核心概念。
从本职工作出发,陈海仪认为,我国非遗保护法律体系虽已形成以非遗法为核心的框架,但尚未形成系统闭环。相关规定多为原则性规定,亟需从实施细则上给予指导。例如,针对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遗传承体验设施运营、数字非遗版权保护等新业态、新场景,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规范文件,非遗标识使用无分级分类标准,传承体验设施建设缺乏规范,导致部分非遗馆参照博物馆静态陈列模式,使活态非遗沦为“文化标本”,难以体现其活态传承特性。
她建议,推动非遗法修订,细化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权利义务、惠益分享、数字版权保护等条款,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集体性非遗保护纳入法律规范。
同时,通过建立非遗认证全流程监管体系、规范非遗标识使用、建立动态退出机制等方式整治虚假认证乱象,规范市场保护秩序。其中,在申报准入上明确标准,要求申报项目需提供连续传承百年或四代以上的翔实证明,引入专家委员会实地核查与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虚构传承谱系、伪造材料的申报主体实行终身禁报。
“回复得非常及时。”陈海仪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工作人员明确答复称非遗法即将迎来修订并将采纳她的建议,陈海仪还邀请法律修订团队到广东省广州市首个非遗街区永庆坊走一走、看一看。
实际上,陈海仪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收获满满”。除上述建议外,她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建议当天,就有工作人员就找到她,表示“想和您聊一聊这个事情”。陈海仪说,“我感到很受重视,相关部门很关注代表提出的内容”。
此外,在广东代表团小组会议上,陈海仪还与前来听会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面对面交流,并提出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少年审判专门机构的建议、建立企业涉诉涉执的信息公示平台的建议等建议。“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沟通非常及时,这不是8小时了,当场就沟通说要把这个事情给完善起来。”陈海仪说。
作为两届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仪一次次将基层一线的关注带到北京,又将相关部门的回应带回基层。在她看来,每一份经过代表委员审议的报告,都“饱含民生温度,是实打实的报告”。
3月10日,广东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法院院长陈海仪在发言。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尹希宁/摄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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