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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评论员 张双双

“35岁就业门槛”再次被热议。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聚焦大龄劳动者就业困境,为破除不合理就业限制、构建公平就业环境提供务实思路。

过去一年,多地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相继取消或放宽“35周岁以下”的报考限制,为打破不合理的年龄门槛、畅通人才晋升渠道提供了政策导向。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就业歧视治理,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尽管观念在进步、政策在破冰,但隐形的年龄歧视依然顽固存在于劳动力市场中,不少企业明面上不设年龄限制,简历筛选时却悄悄淘汰35岁以上求职者,让大龄人才屡屡碰壁。

年龄歧视无法彻底根除,根源在于劳动力市场供需失衡,给了用人单位“挑挑拣拣”的机会。当海量简历涌来时,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招聘成本、压缩筛选效率,便简单粗暴地亮出“年龄”门槛,将35岁以上的求职者拒之门外。这背后,既有“年轻=好用”的陈旧观念在作祟,也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能力不足的无奈,浪费了宝贵的社会人才资源。

如今,受教育年限不断延长,硕博人才入职年龄也在随之增大,再用“35岁就业门槛”丈量所有人,本身就是对人才的巨大浪费。用人企业不能只算眼前人力成本的小账,还要算好长远发展的大账。经验丰富、心智成熟的大龄人才,往往拥有扎实的行业积累、稳定的工作心态和较强的抗压能力,在技术深耕、管理统筹、客户对接等诸多岗位,同样能创造不可替代的巨大价值,绝非企业眼中的“低效劳动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民族歌舞团一级演员刘媛媛建议设立“大龄人才友好岗”,将相关用工成本纳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戚益军提出引入“学术年龄”,为大器晚成者“留门”,这些接地气、有针对性的建言,都是直击年龄歧视要害的务实之举,是对公平就业理念的有力呼应。

年龄不是衡量能力的标尺,公平的就业环境应当容得下每一个奋力奔跑、深耕行业的追梦者。回归人才选拔的本源,建立以“能力、业绩、潜力”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让各个年龄段的劳动者都能凭本事立足、凭能力出彩。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