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为方便运输
把面包车改成“货车”
车厢变“货箱”
风风火火到处跑
殊不知
面包车非法改装
不仅属于违法行为
还存在安全隐患
私自改变车辆结构的情况
交警蜀黍绝不允许
案例曝光一
近期,青州公安交警在仙客来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V0***W的面包车内疑似装载了大量货物,存在安全隐患。执勤民警当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民警发现车厢内原有的后排座椅已被拆除,腾出的空间里塞满了货物,整个车厢被塞得满满当当。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陈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了罚款7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消除违法状态。
案例曝光二
近期,青州公安交警还在花都大道查处一辆非法改装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这辆鲁GQ***G的小型面包车后排座位已被全部拆除。面对执勤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如实陈述,为图载货方便,擅自对车辆结构进行改装。
执勤民警同样对驾驶人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结合相关案例,详细讲解车辆私自改装、违规载货的危害性,驾驶人刘某当场表示将立即对车辆进行整改,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最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刘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面包车与货车的结构功能不同
擅自拆除后排座椅
客货混装
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内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面包车非法改装,危险!
1.易导致人员受伤。
车厢、车斗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车辆在紧急刹车或碰撞时,货物由于惯性作用会往前冲,对车上乘客进行挤压冲击伤害,若货物为尖锐物件及重物,伤害可能加重。
2.影响驾驶员视线及操作。
货物堆放过高,会遮挡驾驶员看后视镜的视野,在车辆变道、倒车等情况时无法准确观察掌握后方情况,从而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3.影响车辆操控性和稳定性。
载客车辆擅自拆除座椅进行拉货,会改变车辆重心(重心升高且后移),不利于车辆稳定,且若货物超过车辆载重量,更是加剧了事故发生风险。
青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非法改装危害大
违规载货不可取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为了您的安全出行
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来源:青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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