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要说最流行的运动,我认为非广场舞莫属。

我见过广场舞,规模大的团队,人员逾百人,规模小的,只有1人。

本来,广场舞做为一种运动方式,在提倡全民健身的今天,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在方式上,却让很多年轻人非常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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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一:声音太大,严重影响别人。

广场舞最让人讨厌的一点,就是声音特别大。有时候一个广场分好几个团队在跳,声音放的一个比一个大。稍微走近一点,心脏就被震的受不了,双耳更是一片轰鸣。两个人想说说话,听不清;电话响了,听不清;想听歌、听小说,还是听不清。逼得你不得不离开广场,可是城里公共空间就这么大,又能去哪儿?

理由二:强占地盘。

有的城区广场小,市民休闲尚且感觉地方不够宽敞,广场舞一来,直接挤占了大家的地方。这些年,广场舞大妈为了跳舞,强行驱赶他人的行为不少发生。有的地方,甚至发生老太太与学生抢篮球场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要我说,那篮球场就是用来打篮球的,何况是人家学生先去的,凭啥赶人家走?还有的地方,甚至直接在马路上就跳开了,搞的交通堵塞。因为强占马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惨剧偶有发生,真是让人又痛又恨。

理由三:时间线太长。

有的地方跳广场舞,就像入魔了一样。早场天刚亮就开始跳,晚场跳到半夜不结束。搞的广场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学生睡不好觉,影响上学;年轻人睡不好觉,影响上班。最可怜的是有些病人,受不得噪音刺激,被折磨的痛不欲生。

尽管广场舞很让人讨厌,但是其风靡程度却让人无可奈何。不管是一线大城市,还是偏僻的乡野小村落,都能看见它的影子。

只希望新修改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实施以后,能对“疯狂”的广场舞加以限制,让其回归“文明”,既让广场舞爱好者们锻炼了身体,又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