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初,张女士和丈夫去了深圳一家卖长安CS75 Plus的店看车,他们看中一款燃油版的车,当场就交了5000元定金,收钱那家公司叫“新景元”,签合同的是“裕祥隆”,两家名字听起来挺正规,可后来才知道,它们根本不是长安授权的经销商。
更奇怪的事情还在后面,他们填好贷款预审资料后,系统里显示的车突然变成了新能源版本,卖车方也换成了“国顺汽车”,这家公司确实是长安的授权店,但它根本没有参与签约或收款过程,整个过程中没有人向他们解释为什么车型变了,也没有让他们重新签字确认。
贷款预审结果出来时,易鑫那边说月供是1765元,夫妻俩松了口气,觉得能接受,可没过几天,车行通知他们月供涨到了1926元,理由是“最终方案以车行为准”,他们提出要改回原来谈好的条件,对方直接拒绝。
他们报了警,也打了12315电话,工作人员说这是民事纠纷,得自己走法律程序,市场监管的人来过几次,听完情况后直摇头,因为四家公司互相独立,没有一个明确的主体能负责。
后来记者帮忙查了查,发现问题出在扫码预审环节,很多车行用的是金融机构给的通用二维码,客户一扫,填信息时默认绑定的是新能源车型,因为这类车贷款额度高、审批快,对车行来说更好操作,等客户填完信息,车行再悄悄把车型改成燃油版,但贷款数据还按新能源的来算,月供自然就上去了。
张女士他们当时没留意这个细节,销售人员口头说过审批不过就退定金,但合同里没写进去,现在对方用贷款已经批准当作借口,坚持不退钱,实际上从法律角度看,贷款根本没有放款,主合同都还没成立,定金连担保的作用也谈不上,《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了,如果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撤销合同。
这件事拖到二月初,媒体一介入才有了转机,社区警务室组织协调后,裕祥隆答应七天内退款,协议签好了但钱还没到账,总归有了一个说法。
有意思的是,类似操作在新能源车销售里更常见,因为车型切换比较灵活,加上贷款多由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处理,链条拉得长,责任分得散,销售、收款、签约、放贷四个环节各归各管,消费者一不留神就被套进去了。
新景元负责收钱,裕祥隆去签合同,国顺挂名给授权,易鑫和畅途一起办理贷款,这几家公司名字不一样,地址也不同,法人也不相同,查它们的股权关系几乎找不出什么联系。这种结构不是偶然的,更像是故意安排好的,这样就很难说清楚谁该负责,也就不好追究到底了。
张女士提到,她现在看到扫码预审这几个字就心里发慌,原本觉得买车是明码标价的事,现在发现光看展厅和价格表还不够,得仔细盯着每一步是谁在操作、钱进了谁的账户、合同上盖的是哪家的章。
他们交的五千块定金到现在还没退,协议上写七天就能处理,但没人敢保证能兑现,毕竟签了白纸黑字的合同也不代表事情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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