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近期,达州公安交警公布一起重型货车长期严重超载典型案件,驾驶人因屡教不改、无视交通安全,已涉嫌危险作业罪被依法刑事立案。
今年年初,开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普安镇东岳村铁溪桥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依法拦截检查渝DE***7号重型自卸货车。经现场称重核查,该车核载31吨,实载高达94.4吨,远超核定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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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核载31吨,实载94.4吨
民警进一步核实调查发现,该车驾驶人许某(男,56岁,开江人)竟是超载“惯犯”:早在2025年1月,他就曾因核载31吨、实载103.4吨的严重超载行为被查处,并被责令整改。
民警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许某在收到整改提示函后,仍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单次载货超过100吨的次数多达12次。其行为严重威胁道路安全,破坏交通秩序,已涉嫌危险作业罪。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许某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警提示:
超限超载是名副其实的“公路杀手”,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稳定性,加剧道路桥梁损耗,是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在此提醒广大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及机动车驾驶人,务必严格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把装载关,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核定载质量装载运输,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编辑 许媛
审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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