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8名工作人员联名实名举报该校院长刘某兰,反映其在招聘用工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滥用管理职权、恶意规避劳动法定义务、以胁迫手段逼迫员工离职等多项问题,恳请相关部门介入彻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梳理举报材料,还原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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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8名举报人反映,此次争议源于2025年8月该校的一次招聘工作。举报人表示,当时因院长刘某兰提出1000人高考复读班培训计划,学校向梁山县人民政府提请招聘10名专职招生人员,在获得县政府批复后,该校副院长、招生处处长及相关中层领导组成面试组,经过完整正规的面试、体检流程后,8名举报人被录用至学校招生办。彼时,学校承诺8人入职城投公司,待完成2026年招生任务后,将用人关系转入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然而,入职后的近8个月里,双方的用工约定并未如期履行。举报人称,他们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即便前期三个月未获得任何工资,仍保质保量完成了招生就业处交办的各项工作。随着下市场招生的费用不断增加,且无其他收入来源,8人多次向学校询问工资发放事宜,学校给出的答复是“政府、城投办学,流程正规,无合同无法发放薪资”,并以此为由,让8人签订劳务合同,承诺该合同仅用于发放拖欠工资,同年12月将为众人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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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学校招生处与人事处联合收取了8名举报人的入职材料,但并未按承诺办理入职。面对质疑,学校又表示,将在第二批招生人员到岗后,一并为8人签订劳动合同。举报人表示,他们当时选择相信学校,在第二批招聘公告发布后,曾提出与新招聘人员一同面试办理入职,遭到学校拒绝,因此未参与此次招聘。待第二批人员到岗后,8人一同提交入职材料,却被学校告知属于“遗留问题”,需单独处理。举报人认为,学校的上述一系列行为,本质上是对他们的欺诈,且相关过程均有录音作为证据。

举报人进一步反映,在完成招生季工作后,他们多次就入职问题与学校沟通,学校虽多次召开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商讨相关事宜,但每次会议形成的决定均未落实。如今,院长刘某兰已矢口否认当初的所有承诺,称8人未参加正规招聘流程,在用工主体及合同签订问题上无视程序、我行我素,校长办公会制定的方案也经常出尔反尔,反复推翻,让8人一次次陷入希望又失望的循环中。

具体而言,举报人列举了三项核心问题:一是用工承诺多次变更,程序极其随意。最初承诺入职城投公司,后以“城投为国企不能随便入职”为由,改口承诺入职学院,同时设置招生人数入职门槛,而实际上无论8人完成多少招生任务,学校均未办理入职;2026年1月,8人完成寒假市场宣传工作后,学校又通知所有人改为与梁山县蓝某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与学校脱离关系。8人拒绝签订该劳务派遣合同后,学校通知“一个不留”,但截至举报时,相关问题仍未得到任何处理。

二是维权过程遭到蛮横打压,院长态度嚣张。2026年3月9日,经过8个月的漫长等待,8人忍无可忍向刘某兰院长依法维权时,刘某兰公然说出“你们随便告”“枪毙我吧”等言论,全盘否认所有承诺,并指派城投法律顾问与8人沟通,随后提出补偿一个半月工资,要求8人主动离职,举报人认为此举属于典型的“卸磨杀驴”,意图以胁迫手段逼迫他们主动离职。

三是院长不作为、滥用职权。举报人表示,上述所有问题的根源,在于刘某兰院长不遵守当初的承诺,出尔反尔,存在“用人在前、不用人在后”的情况。其一手制造用工矛盾后,不仅不予积极处理,在矛盾激化后还刻意躲避,维权过程中仅安排下属对接,而下属对相关问题一问三不知,导致8人在梁山县维权无门。举报人认为,刘某兰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县政府批复及学校规章制度之上,严重损害了新建学校及政府城投的形象。

举报人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行为已构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多重违法行为。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政府、城投的公信力,同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8名举报人提出五项明确诉求:

一是恳请上级主管部门成立调查组,核实刘某兰院长在此次事件中滥用职权、违规用工的相关责任,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是责令学院支付自2025年8月起至实际离职之日止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按月计算,仲裁时效从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

三是责令学院依法为8人补缴2025年8月至实际离职之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四是若学院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而非学校单方面提出的1.5个月工资补偿;

五是责令学院就其违法用工行为及院长的不当言行,向8名举报人作出书面解释。

举报人表示,他们始终相信政府领导会秉公执法、为民做主,目前已保留进一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的权利,恳请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还普通劳动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