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案例概况

北海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团队开展内河客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发现多艘船舶存在主机旁加装储油柜、燃油日用柜未设置油位计、使用塑料软管对主机供油等情形,经与船舶证书和图纸对比确认该类主机供油单元存在非法改装。

典型缺陷一

船舶燃油日用柜进行非法改装

检查中发现船舶主机原装油箱被拆除,船主另在主机旁设置一个钢制燃油柜。经了解,该船使用的发动机为常柴牌S1100A2型号单缸柴油机,原厂标配油箱安装在柴油机机体上方,通过重力自流供油,容量为15L,与机体融为一体。正常负荷下工作时间约6小时,满负荷工作4.5小时。询问船员得知该船使用原厂油箱供油时续航时间较短,需要每天进行加油,为了扩大油箱容量方便航行私自对油箱和供油管路进行了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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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型的缺陷还有船舶弃用船上原装燃油日用柜,另在主机旁舱壁上加装底座放置一个50升塑料桶作为燃油日用柜。经询问,船主为方便日常加油、节约维修成本,于是私自使用普通材料改装简易的供油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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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改装所用的油桶和燃油管材质均为一般塑料制品,不符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机械设备材质的要求。

典型缺陷二

主机供油管和回油管使用非耐火塑料软管

为降低维修成本,某船舶私自在舱壁上装设塑料油桶并使用非耐火的塑料管作为供油管和回油管在未做任何排布的情况下直接从主机上方接入主机。同时改变原供油方式,在船尾使用塑料桶另设油箱,并使用普通塑料管作为供油管,油管随意穿过操舵装置滑轮下方,一节油管穿出船体,同时未做任何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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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船舶检验机构许可擅自对船上机械设备进行改装,所有改装布置均不符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关于机械设备改装的要求,且存在溢油或渗油直接滴落于主机热表面、供油塑料管直接接触主机热表面损坏造成的燃油泄漏风险。

典型缺陷三

未设置油位计或其他等效仪器

船舶未使用安全有效的装置来确定改装后燃油桶的存油量。船舶燃油日用柜为钢制材料且预留了液位计安装孔,但船主为了方便使用,违规私自连接管道进行上下接通。该轮未使用安全有效的装置来确定改装后燃油桶的存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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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供油单元经过非法改装后,材质均不符合规则中关于设备材料的要求,管线布置靠近操舵系统滑轮,长期接触有磨损风险,一部分管系从船体缝隙延伸至船外存在受到外部物体损坏或船体锋利边缘割裂等安全隐患。

案例分析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及其修改通报:

第1篇2章2.4.2.2条规定:根据本法规对船舶所进行的任何检验完成以后,非经船舶检验机构许可,对经过检验的结构、布置、机械设备及其他项目均不应变更。

第5篇2章2.2.6.1条规定:除另有说明外,管子、阀件和附件应用钢、铸铁、铜、铜合金或其他适合于其用途的材料来制造。第5篇3章2.2.5.3 燃油管及其阀件和附件应用钢或其他经认可的材料制造。

第5篇3章2.2.5.1条规定:在从燃油舱柜溢出或渗漏的燃油可能落于热表面而构成危险的位置,不应设燃油舱柜。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燃油在压力下可能从油泵、滤器或加热器溢出而与热表面相接触。

第5篇3章2.2.5.6条规定:燃油舱柜应配备安全有效的装置,以确定这些舱柜内的存油量。允许燃油舱柜装设平板玻璃油位计和带防护罩的玻璃管式油位计,但需在油位计与油柜之间装设自闭阀。油位计不得用塑料管制作。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

第1篇第2章2.4.2.2条 规定:根据第 3 章至第 8 章的规定,对船舶所进行任何检验完成后,非经船舶检验机构许可,对本法规有关篇章所规定的经过检验的结构、布置、机械、设备及其他项目,或本局颁布或接受的各种规范所规定的经过检验的结构、布置、机械、设备及其他项目,均不应变更。

第3篇第2章2.3.1条规定:

  • 2.3.1.1泵和管系的设计及构造应适合于它们的用途,并在运动部件、热表面和其他有危险情况下,其安装和保护应使其对船上人员的伤害危险性降至最低程度。设计所用的材料、部件应符合其遇到的工作条件和船上环境条件的要求。

  • 2.3.1.2除另有说明外,管子、阀件和附件应用钢、铸铁、铜、铜合金或其他适合于其用途的材料来制造。

  • 2.3.1.3铝、铝合金和塑料管等热敏感材料不得用于对船舶安全关系重要的管系,以及当泄漏或破损后可能造成火灾或水密舱室浸水的可燃液体或海水等管系。

第7篇/第2章/2.1.8.3条规定: 燃油管、滑油管及其阀件和附件应用钢或其他经认可的材料制造。

缺陷纠正

检查人员发现上述非法改装问题后,依据相关法规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 现场签发《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及“滞留”指令,责令该轮立即停止营运作业,严禁擅自离港。

● 明确整改核心要求:限期拆除改装设施,恢复原装日用油柜使用,并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专项检验,取得《船舶设备改装检验合格证书》及相关技术档案更新证明后,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查。

安全隐患风险分析

⛵ 安全隐患概述

主机供油单元作为船舶动力系统的“心脏血管”,其设计与配置直接决定主机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及安全性,非法改装行为存在多重安全隐患。本案例中改装油桶安装方式为直接在舱壁焊接平台作为油桶底座,且私设的塑料材质油管在主机高温反复烘烤条件下易出现破损、老化、泄漏等问题。油桶除底座支撑外并无其他支撑结构或保证油桶在航行过程中保持稳定的设施,航行的颠簸晃动导致油桶倾覆,成为安全事故的源头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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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油管路违规问题及风险

供油管路是船舶燃油输送的核心系统,其布置、规格、连接方式及防护措施均有严格的法规与公约要求,直接关系燃油输送安全,防范泄漏、火灾等事故,根据法规规定与燃油接触的部件材质需具备足够的耐油性能,避免因材质老化、破损导致燃油泄漏,供油管未按照法规要求与主机作隔热处理或合理的管路布置,直接接触主机热表面,改装材质不合格、供油管路违规,易导致燃油泄漏,形成油气聚集,遇机舱高温、电气火花等明火,直接引发火灾、爆炸,造成船员伤亡,供油管路破裂、泄漏,会直接导致船舶动力中断,丧失航行能力,引发搁浅、碰撞等次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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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位计缺失带来的安全风险

油箱油位计是船舶燃油舱柜安全管控的关键设备,其核心功能是精准监测燃油舱柜内的存油量,为燃油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未设置油位计,会导致船员无法精准掌握燃油舱柜存油量,加注时易发生燃油溢出,形成安全隐患与污染风险,同时无法及时发现燃油泄漏(如油量异常下降),延误隐患处置时机,进一步扩大事故风险。

问题根源剖析

●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体责任缺失。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存在侥幸心理,为降低改装成本、缩短工期,选用不合格材质、简化管路布置、省略油位计等必要设备,忽视安全合规要求。

船员专业能力与安全意识严重不足。船员对主机供油系统的设计原理、安全风险及法规要求认知匮乏,不清楚违规行为的潜在危害,缺乏对非法改装法律后果的认知,存在侥幸心理。

船舶检验流程管控不严。船舶改装未按法定程序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未提交改造方案,未经专业安全评估与检验即擅自施工,规避监管要求。

安全管理建议

船舶供油系统是保障船舶主机持续、稳定、安全运行的核心设备,直接关系到船舶航行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加大对船舶供油系统的检查力度,将供油单元是否存在非法改装、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操作是否规范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责令立即整改。

●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手册、线上平台、现场宣讲等形式,以非法改装引发的安全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广泛宣传船舶供油单元的重要性、非法改装的安全隐患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船舶运营者树立“安全第一、合规经营”的理念,增强船舶运营者、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来源 | 广西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审核 | 魏月星

责编 | 徐碧苑

编辑 | 钟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