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同样的岗位、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同的工资、享受不同的待遇,这合理吗?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引发广泛共鸣,戳中了不少基层劳动者的隐痛。(据3月12日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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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本应是天经地义的事,也是法律明确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哪怕是被派遣的劳动者,也应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一样,享受这项权利。

劳务派遣制度设立初衷本是好的,在市场经济初期,为企业应对招工、用工的不确定性提供了一种灵活方式。然而,现实中,不少劳务派遣已经偏离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基本形式,违反了用工比例不得超过10%的规定,还被一些企业滥用,甚至异化为转嫁风险,压缩成本的“合法外壳”。一些企业甚至成立自己的劳务派遣公司来降低用工成本,通过反复注销重组等方式,让劳动者维权难上加难。

劳务派遣工明明干着一样的活,流着一样的汗,甚至有时候会承担比“正式工”更繁重的工作任务,但只是因为一纸合同归属不同,收入和待遇就天差地别,晋升、福利也处处受限,沦为“职场二等公民”,这不仅伤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和尊严,更是对“按劳分配”原则的彻底背离。当一种用工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普遍地将法律明文规定“架空”,代表民意的委员建议对其存在的必要性进行反思,是职责所在,也是关切所在。

制度异化导致的公平缺失,是这一问题的症结所在。明明是法律上白纸黑字写明的“同工同酬”,为何落实起来困难重重?因为企业通过派遣降低了用工成本,派遣公司从中赚取差价,劳动者的权益被摆在了整条利益链的最后。加强监管能不能解决这一问题呢?目前来看,执行上困难重重。大部分的劳务派遣公司,其盈利模式本就建立在工资差额和社保缴纳基数差异上,若严格执行法律,其盈利空间将被大幅压缩,难以维持经营。这个“死结”本身,就暴露了制度设计的深层矛盾。如果废止这一制度,能够从源头上消除不公平的土壤,让所有劳动者都能劳有所获,那么,就应该认真研判,仔细审视,审慎推进。

当然,制度是否“一废了之”可以讨论,但讨论的焦点应在于颠扑不破的公平底线。如果废止这一制度,就要有更完善的、更科学的用工方式,也要让监管亮出“牙齿”,确保每一份付出都能得到与之匹配的回报,让“身份”不再成为给劳动定价的标准。

说到底,劳务派遣只是用工形式的一种,真正需要被重视的是形式背后的人。劳动创造价值,劳动者便理应获得公正的对待。无论是修补旧制度,还是建立新规则,最终目标都是让每一个劳动者在付出之后,能理直气壮地要求一份公平的回报,一份应得的尊重。只有让公平公正的阳光,照遍职场的每个角落,才能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社会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