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严肃社区矫正监管纪律,利州区司法局南河司法所组织全体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大会以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因“人机分离、不假外出”的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处罚为典型案例,通过“宣布处分+现身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法律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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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通报:触碰红线,严惩不贷

经查,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或受委托的司法所批准,擅自离开社区矫正执行地,同时为规避信息化监管,故意将定位手机放置在住处。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关于报告、信息化核查及外出审批的规定。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给予刘某警告处罚。南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刘某宣读了《社区矫正警告决定书》,并将该次处罚记入其个人矫正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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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讨:以身说法,直击人心

随后,违规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在大会上作深刻检讨,言辞懊悔地讲述了自己因侥幸心理作祟,以为“人机分离”就能瞒天过海的过程。“我今天站在这里,不是为了走过场,是真心的、发自内心地认错。我辜负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教导和家人对我的期盼,也对不起自己这么久以来坚持的改造。我用自己的错误证明了‘侥幸心理要不得’。请大家一定要相信我,也一定要记住我的教训——守法没有捷径,只有老老实实。”刘某的现场检讨让在场的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深受触动,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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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重申纪律,筑牢防线

结合刘某的案例,南河司法所所长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体警示教育谈话,再次强调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纪律性。一要纠正身份认知偏差。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认清社区矫正不是“自由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绝不允许存在“只要不犯大事就没事”的侥幸心理。二要严守信息化监管规定。必须保证24小时人机合一,通信畅通,每天按要求定位手机签到,随时接受核查。坚决杜绝停机、关机、人机分离等违规行为。三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绝对不得擅自离开社区矫正执行地。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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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成效

此次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了“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深刻吸取刘某的教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积极配合监管,争取早日成为“自由人”。

下一步,利州区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加大信息化核查力度,对违规行为露头就罚;另一方面加强针对性教育帮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供稿:何欢然

编辑:党福贵

责编:贾 婷

审核:邹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