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鉴定
唐山博物馆关于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人民群众收藏鉴定的需求
积极引导和规范民间收藏活动
普及文物收藏鉴赏知识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唐山博物馆将举办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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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安排
壹
鉴定活动时间
2026年3月21日(星期六)9:30-11:00
贰
鉴定活动地点
唐山博物馆E馆贵宾厅(唐山市路北区龙泽南路22号)
叁
鉴定咨询范围
(一)鉴定范围: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书画、杂项等民间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文物艺术品。
(二)以下藏品不予提供鉴定咨询:
1.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不在此次文物鉴定咨询范围内;
2.依法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3.非法来源的文物(如盗窃、盗掘、走私等);
4.法律法规禁止交易流通的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
5.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收藏、交易的文物;
6.进行展览、交易等活动牟取经济利益的文物;
7.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物;
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超出鉴定范围的文物。
报名方式及鉴定活动流程
(一)送鉴人通过下方联系电话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16:00。送鉴人总数不超过5人(含5人),额满即止,每人每次不超过10件/套藏品。
取消预约:送鉴人如需取消预约,请最迟于活动开始前2天致电唐山博物馆。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315-5772271 赵老师 徐老师(周二至周五9:00-17:00)
(二)送鉴人凭身份证于活动当天上午从唐山博物馆(路北区龙泽南路22号)E馆进入,在E馆序厅登记,同时签订《唐山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送鉴人承诺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送鉴人同意并签订后,方可鉴定。
签订活动开始后,送鉴人按照登记次序,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前往鉴定现场与专家交流。
鉴定完毕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请送鉴人有序离场。
鉴定现场,每位预约成功的送鉴人最多有一位亲朋陪伴入场。
(三)专家现场鉴定,提供口头倾向性意见(包括名称、时代等信息),仅供参考。
活动注意事项
(一)本次鉴定咨询活动为面向社会的公益性鉴定,鉴定结果形式为口头告知,仅供送鉴人参考,不评估价格,不出具鉴定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作为证据使用,不从鉴定咨询中牟取经济利益,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予、继承等其他用途;
(二)在鉴定咨询过程中,我们将全程监控,个人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录音等,若送鉴人及其陪同人员拒不配合相关规定,我们将立即停止本次鉴定咨询,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鉴定咨询需送鉴人本人到场,不得代理、代办;
(四)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品入场;
(五)送鉴人请妥善保管好送鉴藏品及其他自身财物,对藏品及其他自身财物损坏、丢失等造成的损失,本馆概不负责;
(六)已预约但未能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
(七)如遇不可抗力需改期或取消本次活动,将提前在唐山博物馆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
(八)本活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具体事宜由唐山博物馆负责解释。
唐山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送鉴人承诺书
本人在唐山博物馆公益鉴定咨询服务点申请藏品鉴定咨询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保证所持有藏品不涉及以下内容:
(一)盗掘、盗窃、走私或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二)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流通的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
(三)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个人藏品;
(四)超出鉴定咨询范围;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
二、在鉴定咨询活动中,不进行任何与藏品鉴定咨询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在鉴定咨询现场讨论或争议,并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藏品及其他财物。
三、本人确认并同意:鉴定咨询倾向性意见,无文书,无法律效力,仅供参考;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不得将此次鉴定意见作为证据;不得用于拍卖、质押、出售、赠与、继承等其他相关事宜。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文字|保管部
排版|信息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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